称多县:“三举措”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是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与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创新,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增强领导干部政治使命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称多县“三举措”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保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称多县为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将个人重大有关事项报告的过程作为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管、自我提高的过程,并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主动性,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突出重点,完善程序。在对象上,坚持县处级领导干部重点抽查,认真核实;在内容上,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及其配偶子女基本情况,进一步对家庭、婚姻、住房(建房、买房、装修)以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和从业情况等发生变化的严格执行报告,并书面报告组织部门。

严格审核,狠抓落实。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作为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称多县按照《规定》和《办法》的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力度,对瞒报、错报、漏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任。采取明查暗访、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或不严格执行纪律规定的,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训诫、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及时纠正,并认真核查背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