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口罩应该何去何从?检察建议帮它安全“着陆”

​​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污染防治领域具有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积极有效应对疫情,戴口罩成为人们自我保护、避免传染的首要选择。光泽县人口数量超16万,全县口罩用量激增,与此同时废弃口罩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用过的口罩可能携带大量微生物,如不做好特殊处置,会造成第二次污染,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光泽县检察院在积极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第一时间依法对废弃口罩处置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光泽县在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后,各医疗机构、隔离点、观察点废弃口罩已按照医疗废弃物专门处置,但社会上群众卫生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口罩现象时有发生。


深入城区汽车站、学校、乡镇等公共场所,察看废弃口罩丢弃及处置情况。


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废弃口罩处置措施,以完善检察建议内容,确保检察监督有效实施。



根据调查到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安全,光泽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