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语教育界有一股否定教师传授知识的思潮。
处理好外语教育中教与学的辩证关系是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迫切议题。教育部于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六个具体目标,其中之一是要“改变课程过于重视知识传授的倾向”,其本意并不是要否定知识传授。但在贯彻过程中,一些学者误解了这个《纲要》,从而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知识传授横加指责。笔者认为,知识传授从来没有“过于重视”的历史,广大教师需要纠正不关注学习者的状况,搞“满堂灌”的方式,即在传授的方法上需要革新,而不是变相地否定教师的传授功能。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等离不开师生双边互动,练习法、实习法、发现法等离不开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动参与,都需要教师传授一些基本原理和规则,这也是学生积累知识、培养能力的过程。从近年来的外语教学实践看,一些教师热衷于把重点放在学生的“学”,这本身没有错,但同时却忽视了教师的“教”,比如一些学校以行政命令的形式限制教师每节课只准讲授十分钟等;课堂演变为以学生学会学习为宗旨,以学案为依托,以学生为主体,实现学生的自学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更有甚者,有人提议要把“教材”改成“学材”,“教室”改成“学室”,“教案”改成“学案”,并以“过于传统”的名义贬低教师的讲授,这些做法等于全盘否定了教师的“教”。其结果是“教”与“学”的关系已严重失衡。这个思潮还导致教师职业行为出现偏差,为保全自己,避免“教”的非议,讲授内容偏离到只讲授方法,对学生的学习只关注培养兴趣,而教师传授知识的职业特征丧失殆尽。
教学活动源远流长,但至今人们还没有解决好“教”与“学”的对立统一关系。人类独有的教学活动自原始社会开始,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就已经分别有了“传授”和“接受”的内涵。经考证,我国的外语教育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而1862年建
立的京师同文馆是第一所正规的外国语学校,距今百年有余,其教学过程都努力做到教学相长。我国古代思想家王夫之说:“夫学以学夫所教,而学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学,而教必非学”,就阐明了“教”和“学”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现代的教学多以活动的形式开展,活动中有“教”与“学”碰撞的火花、思想的交流、知识的传授。在我国,无论是外语教师还是学生,初学外语时,都是靠有意识的“学得”掌握外语的,因为广大学习者不同于母语或二语国家的学习者,没有所学语言的环境。外语学习者如果离开教师的讲授,忽视有意识学得,仅依靠无意识的语言规则内化过程,即自然习得,其过程要比原来延长许多才可能掌握这门语言;教师不讲授,学习者仅靠自学、合作和创新,在汉语环境中仅靠培养兴趣来习得外语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的教情和学情。这样的外语教育等于切断了教师这一重要语言资源,导致学生放任自流。另外,外语教师的传授,能有效增强学习者的学得意识,加快促进语言知识系统化的进程。诚然,当今社会,教师不可能传授人类积累的全部知识,其传授的知识也不等于学生学到的全部知识,学生的知识构成可能有别于教师的知识体系,但都不能作为充分理由来否定教学双边活动。教学活动中,“教”与“学”双方相互依赖,缺一不可。有教师的“教”才有学生的“学”,反之亦然。单纯强调“学”的极端思潮,无疑乃外语教育改革的失误之举。
外语教师必须优化知识传授方法,处理好“教”与“学”的辩证关系。任何学科的教学都是教和学的统一活动。通过这个活动,人类的知识才能够得以传递下去。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确定了我国至2020年的教育战略目标并指出: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并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我们要认识到,学生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知识的传授,无知就等于无能。不论今天还是明天,教师传授知识的职能不可削弱,同时,还要研究学习者的需求,形成正确的学习风气,避免极端思潮重现。因此,广大外语教师应遵循教学规律,探讨知识的传授,优化教学方法,处理好外语教学中“教”与“学”的密切关系。外语教师在鼓励并指导学生学会学习,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须切记没有人教,就教不到任何东西;没有人学,就学不到任何东西。总而言之,“教”与“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可偏废。
f�4�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