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保定打掉特大持枪贩毒团伙!破获涉枪案件21起,涉爆案件194起!

保定打掉特大持枪贩毒团伙!破获涉枪案件21起,涉爆案件194起!

本报讯(记者程功、白金娜)6月14日,保定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2月份开始,由保定市公安机关牵头,综治、网信、工信、安监等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2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目前,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破获涉枪案件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4名,涉爆案件194起,抓获涉爆违法犯罪嫌疑人192名,处罚单位14家,收缴枪支35支,子弹2035发,炸药211公斤,黑火药、烟火药3872公斤,烟花爆竹2万余件,仿真枪4支,管制刀具20 把,弩2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500公斤。

记者了解到,涞源县公安局破获部督“2·09”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抓获省督逃犯黄某;高碑店市公安局打掉部督特大持枪贩毒团伙,抓获25人;涞水县公安局劝降省督涉枪逃犯杨某;博野县公安局抓获省督涉枪逃犯程某;蠡县公安局破获韩某喜非法持有枪支案。

据悉,201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教育群众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并对枪支、爆炸物品分类特性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保定市公安局危爆支队支队长李海楠提到,如果主动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凡在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保定市公安局危爆支队支队长李海楠

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已在社会广泛张贴并大力宣传,希望广大群众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检举揭发案件线索,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