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农民工夫妇向永平法庭送锦旗,为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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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是唯一生计,在工作中受伤,老板拒绝赔偿。向法院起诉,又担心失去工作,不起诉又得不到赔偿,员工容易陷入两难。近日,铅山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员工受伤后为赔偿左右为难的案件。

事情经过

自2017年4月开始,原告陈某即受雇于被告颜某,帮助其回收废品,工资按日结算。4月30日,原告同被告颜某一起到被告黄某处收购三台废旧的重型电机,被告黄某负责用叉车将电机装车,由于操作不当,叉车的叉子将原告的脚碾伤。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43,111.57元,出院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该案经村委会、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能成功。

审理详情

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详细交流了解后,得知原告系贫困户,以帮助被告颜某收废品为生,该案如果简单的开庭判决,很可能会无法愈合原告与被告颜某的矛盾,影响原告的生计。法庭遂决定重新邀请曾经参与过调解、并熟悉情况的村干部、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加入到法庭的庭前调解,因为只有调解才能让原告得到赔偿,又可以避免原告丧失赖以生存的“生计”。

在法庭的组织下,参与调解的有村干部、乡司法所长以及本庭两名资深的调解员兼陪审员,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颜某、黄某同意赔偿原告83000元,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结局

2018年8月20日,被告黄某将25000元尾款交到了法庭,由法庭转交,原告至此得到了圆满的赔偿,双方冰释前嫌。原告夫妇向永平法庭干警送上了“关爱弱势护人权、执法为民扬正气”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