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黔东南: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 党政纪处分337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实现路径,推进扶贫领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同步发力,构建监督执纪执法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814个,立案53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7人。

聚焦履职情况,做实纪律监督。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聚焦全州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是否违反党的纪律以及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坚决到位等开展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

聚焦违法行为,做强监察监督。重点聚焦扶贫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强化监督调查处置,加强廉政教育,全面将脱贫攻坚各条战线非党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同时,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州205乡镇成立监察办公室,并配备到位432名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聚焦责任落实,做细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探头”作用,制发《关于对所负责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州直部门单位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试行)》等文件,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点对点”常态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州纪委监委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所联系监督部门存在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6人次,提出整改要求24条。

聚焦重点对象,做好巡察监督。把加强巡察监督作为护航脱贫攻坚重要抓手,做到巡察对象向扶贫部门聚焦、巡察重点向极贫地区发力、巡察内容向资金项目关注,将具体承担脱贫攻坚“七大战役”“四场硬仗”等任务的部门(系统)、乡镇作为州县联动巡察重点对象。同时,积极深化“巡乡镇带村居”“巡部门带村居”。截至目前,全州共完成66个州直部门、581个县直部门、86个贫困乡镇、933个贫困村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4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