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入门》将原文重新断篇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释道篇:总论道。
(一)道是怎样的存在?(本文)
(二)道与万物的关系:道生万物而不有。
(三)道为本:知道以知万物,执道以执万物。对应后文的认知道、实践道两篇。
(四)道性与人性之异:人为什么要修身?对应后文的修身篇。
二、认知篇:以辩证为主要手段认识道,实现人的认识与道的统一。
三、修身篇:通过修身,实现人的主观感受与道的统一。
四、实践篇:在政治、军事等具体实践中,实现人的行为与道的统一。
释道篇(一)有如神一般存在的“道”
既然要拿“道”说事,就先把“道”这件事情说一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原文第二十五章
一、规律(道)的几个基本特征:
1、规律先于物质:“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在没有天地之前,规律就存在了。
2、规律是无形无声的;“寂兮寥兮”,寂是没有声音、寥是没有形状。
3、规律的性质是稳定不变的:“独立而不改”是指规律的稳定性不受其它因素的影响;“周行而不殆”是指规律不随时间变化。
二、道与万物的关系:道生天地人、天地人法道。
“可以为天地母”:规律创造了天地。
规律能决定物质的运转:“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逝”指的是规律的运行;“远”是形容规律作用范围之广大,时间之久。
“反”形容道使强者变弱,生者向死。老子对“反”的判断,是其辩证的认识方法、无欲的修身方法和无为的行为方法的基础。如第四十章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天、地都服从于规律。
“道法自然”道对万物的作用,是使其自发自觉的服从道。这跟后面的圣人之治是对应的。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摘自原文第十七章
老子认为人应该学习道,而圣人就是学成者。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讲道、天地、人。老子特意强调“人居其一”,引出人与道的关系是《道德经》论述的重点。
“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摘自原文第十四章
规律是难以把握、难以描述,但真实存在的。
“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此句谓道之难以把握。
人使用看、听、触摸的方法,都无法探究到规律( “诘”是探究的意思)。所以人们说道是无色(“夷”)、无声(“希”)、无形(“微”)的。我们把三无统称为无状,道是不以任何状态存在的。“混而为一”对应后文的“无状之状”。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无头无尾,无从把握。
“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此句谓道之难以用语言形容。
既不能说道是光明的(“徼”),又不能说他是阴暗的(“昧”),太难形容,只能说他不是物质。“归于无物”对应后面的“无物之象”。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恍惚”是若有若无的意思。道是存在的,但不是物质,不以任何形态存在。
“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渊呵!似万物之宗。锉其兑,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呵!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原文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似或存”。
这两句话是规律的形象描述。
规律是无形的,但是在其有效范围内就会一直发挥作用。
“似万物之宗”“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这句话说的是规律和物质的关系,规律先于物质而存在。
“锉其兑,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这句话说的是规律和物质的关系。规律面前,万物平等。在规律的作用范围内,不存在超越规律的事情。“锉其兑”:不要相信奇迹,只是符合了规律而已。
“解其纷”:复杂的表象下,一定藏着规律。事后看,再复杂的现象,都是有清晰的逻辑主线的。
“和其光,同其尘”。规律不去判断事务的好坏,只判断是不是在规律的有效范围内。把宝剑和废铁投入高炉,结果都是变成铁水。这句话是规律与物质关系的形象描述。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呵!其若存!用之不尽。”——原文第六章
无形的规律(道),可以永恒的产生无穷的有形事物。规律的两个特点:
一、存在但无形。
二、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谷神不死”意即:规律是永远存在,永远作用的。
牝(pin) 是雌性的意思,可以繁衍新物。玄牝(pin),可以无穷无尽的产生新的物质。
绵绵,用来描述持续不断的状态。
“尽”原文是“堇”,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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