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男子藏“毒”被判刑 出狱后妻子起诉离婚

自贡网讯(杨政 记者 兰江)近日,荣县法院乐德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极易“民转刑”的离婚纠纷。

原来,原告张某某与被告丁某系夫妻,婚后一直共同在外打工。2013年1月,丁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江苏省某监狱服刑期间,张某某在2013年底前均每月探视。2013年底,张某某回到荣县老家后,未再探视过丁某。2018年1月,丁某因表现良好,在三次减刑后提前刑满释放。2018年4月,张某某以与丁某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乐德法庭受理案件后,在第一次庭审时,被告丁某表示在其入狱服刑后,夫妻共同财产均由原告张某某保管支配,现其出狱后一无所有,生活无着落,要求张某某一次性给付其10万元扶助费,否则不同意离婚。原告张某某则表示,自己与丁某某已无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收入有限,只同意给付3万元扶助费。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月15日晚上,原、被告的女儿丁某甲听闻自己父母想要离婚,便前往母亲张某某的住处与其理论。在争执过程中,致张某部分财物损坏。派出所出警后,将张某某与丁某甲等人带回派出所处理。乐德法庭承办法官以此为契机,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并通知被告丁某到派出所,希望在宣判前再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最终,在法庭和派出所联动调解下,原、被告自愿离婚,原告张某某当庭一次性给付被告丁某扶助费49000元,案件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