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原告李某诉被告杨会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119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杨会东应偿还原告欠款13700元,本院于2016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并于2016年11月28日向被执行人杨会东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执行案号:(2016)豫0183执2990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杨会东
性别:男
年龄:33
住址:新密市来集镇杨家门村大队门45号
身份证号:410182********6537
执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137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