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男子一直受到恐吓 嫌疑人竟是自己朋友

(原标题:悬赏案告破——万万没想到,写恐吓信的居然是平时的朋友!)

2019年12月5日下午3时许,景县安陵镇的某饭店内李某忠(男,49岁,沧州吴桥人)低下头。专案组人员将其铐上手铐,伴随着链条碰撞的声响,王保村寻衅滋事案圆满画上句号。

公告

日前,景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经过连续作战,成功破获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忠(男,49岁,吴桥人)。至此,案件宣告侦破,特撤销我局9月3日发布的《线索征集》。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愿警民携手共建平安家园!

特此公告!

景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


案情回放

2017年1月2日,刘集派出所接到辖区王保村村民陈某某报警:家中的狗被人毒死,停放在大门外的一辆六轮农用车也被烧毁,大门上也被贴满了上坟祭祀使用的烧纸,更可气的是在门上还粘贴了数张恐吓信,恐吓信内容为“陈某某你不让我浇地,我就弄你”之类的话,恐吓信的落款是“景县黑社会”。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勘验发现:现场有被烧毁的六轮农用车一辆、死狗一只,恐吓信三张、塑料油管一根,烧纸数张。鉴于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所长李建辉同志要求,全所人员全部投入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全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民警灵活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同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在民警夜以继日展开工作的同时,2017年1月28日(大年初一)凌晨犯罪分子又把陈某某家的电线弄断,门口还摆放了两个花圈。陈某某坚称在村里只有车某因浇地和自己发生过口角,以及恐吓信内容都是以车某的语气进行恐吓,民警遂重点对车某进行调查,发现车某常年在外打工,不具备作案时间,其次作案动机也有点牵强,未发现明显有价值线索。

2018年4月,陈某某的麦地被堆起两个假坟头,放上花圈,家门口被贴上恐吓信。民警压力倍增,但一直没有放弃任何线索。所长李建辉抱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再次调整思路,针对受害人陈某某的外市外县社会关系进行梳理排查。

天网恢恢 真相大白

聪者听于无声,明者见于未形,经大量侦查工作,在李建辉的带领和鼓舞下,专案组全体成员树立了信心,鼓足了干劲,终于找到关键证据,最终锁定沧州吴桥籍男子李某忠有重大作案嫌疑。刘集派出所民警分三个抓捕小组,经过连续三昼夜的蹲守,终于在2019年12月5日将李某忠抓获归案。

经审讯,在严密的证据链面前,李某忠俯首认罪。原来,他与受害人陈某某之间在早些年存在经济纠纷,一直怀恨在心,欲伺机报复。平时李某忠与陈某某交往密切,经常在一起喝酒吃饭,李某忠还帮其干农活,因陈某某曾告诉过李某忠与本村村民车某因浇地曾吵过架,为混淆视听,李某忠打印出多张恐吓信,每次内容均以本村村民车某的口气,以浇地纠纷、侮辱、恐吓等内容作案。

2017年1月1日22时许,李某忠在酒后驾驶电动车,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刘集乡将陈某某院中的一条狗毒死,并将烧纸及恐吓信粘贴在陈某某家的大门上,最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忠将陈某某家的一辆六轮车点燃烧毁后逃离现场。


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忠还供述出自2015年以来至今针对陈某某,数次用贴烧纸、贴恐吓信大字报、破坏电线、监控、毁坏玉米、小麦、棉花、烧车、毒死狗、垒坟头、摆花圈等恶劣方式疯狂作案十余起的犯罪事实。


另外,民警又对辖区内两起车某家玉米和棉花被毁案进行分析,经询问陈某某和李某忠得知,由于陈某某对本村村民车某多年的怀疑,陈某某遂伙同李某忠将车某的庄稼毁坏。


(犯罪嫌疑人李某忠指认现场)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此十余起案件的侦破,既有力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满意度,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目前,李某忠因涉嫌寻衅滋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已经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陈某某的案子另行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