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yjfdd
我個人覺得,既然離婚了,那就不應該再住在一起。
畢竟住在一起的話,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免不了會滋生許多尷尬與煩惱!
就如題主所說的那樣,她的一舉一動你都能看到,由此你又會產生一些無緣無故的鬧心感受。
而這些感受又無法像正常的夫妻一樣敞開心扉地與對方溝通交流,以至於你只能憋屈地暗自傷感。
長此以往,對你的身心也會產生很大的傷害。
同理,如果你們沒有住在一起,那麼,她的所做所為你也看不到,正所謂“眼不見心不煩”。
那樣,你也就不會徒增這些無謂的鬱悶,糾結了。
1只講述情感的貓咪
離婚不離家,這種狀態的確很麻煩。
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在一個屋簷下,男子看到前妻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可以理解。
在回答該怎麼辦之前,男方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的真實想法。
1,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是不可調和的,而男方又有復婚的打算,那就早點向妻子說明情況,態度要誠懇,有錯要認錯。千萬不要憋著不說,等前妻變成了別人的妻子,一切可就晚了。
2,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可調和,男方只是出於心理因素,不能接受曾經屬於自己的女人投入別人的懷抱。那麼,建議男方早點搬離這個住處,眼不見心不煩。或者男方也要趕快找到屬於自己的新的幸福,用新的情感來淡化眼前的事情。
3,如果只是男方單方面的不甘,女方心意已決的話,還是建議男方學會放手,不行就找心理醫生諮詢一下。最切實有效的還是兩人不要住在同一個房子裡了,那樣遲早會出問題的,對誰都不好。
4,如果雙方有孩子,且並不是因為什麼大問題離婚的,那麼男方想要復婚的話,可以多通過孩子搞好關係。為人父母,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心裡難受。現實中,我身邊也有過類似的例子,夫妻倆離婚不離家,在孩子的調和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身上的錯誤,慢慢都收斂了脾氣,最終復婚了。
總而言之,男方應該先確認自己的真實想法,同時也要考慮女方的真實想法,既然此前能夠離婚,那雙方之間一定是有隔閡或者矛盾的。這個矛盾是否可以調和,隔閡是否能夠消解,都需要客觀看待了,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再讓雙方受到傷害。
具體到細節,男方應該怎樣做呢?
1,如果準備徹底分手的,那就真正徹底一點兒,女方不方便搬離,那男方就先離開此地吧,這樣對雙方都好,最起碼不會再節外生枝,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徹底分開之後,才能更好地展開各自新的生活。
2,如果男方想要挽回這段婚姻,那也不能心急。首先,要態度誠懇地向女方表達自己的歉意,男人這時候就要有風度,無論對錯先退一步。(如果內心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問題,那就說明男方還是不太願意挽回這段婚姻。)其次,當獲悉女方也有複合意願時,男方再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誠意,認真反思此前婚姻中自己的問題,該認錯的認錯,該改變的改變。再次,利用孩子或者親朋好友來做助推,促進複合。最終,水到渠成,破鏡重圓。
能夠在億萬人中相識,已經是莫大的緣分,能夠由相識相知到步入婚姻殿堂,那更是值得珍惜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你的心裡還有對方,那就努力爭取吧,不要輕言放棄。
夜雨如書
您說的情況再正常不過了.
人既然走到了這個地步,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心裡難受才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正常反應,說明您還是個善良的人.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說你們已經生活了多久了,愛情早已經昇華成為親情,如果發生這情況你沒感覺的話才就糟糕呢不是嗎,說明你們倆個白在一起過了這麼久了.
再說難聽一點,別說自己老婆了,真的,就是養了一隻小貓小狗,你養個幾年它如果跟別人跑了,你說我們能沒感覺嗎?這恰恰說明了人內心深處的善良不是嗎.?
至於解決問題,要看你自己了,你如果真是還愛著她的話就努力去追求幸福,復婚吧.如果沒這心思的話,就只能交給時間了,慢慢都會好起來的.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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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奮鬥ing
人是感性的動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們結婚,起碼也生活過幾年,雖然離婚不離家,但是不能說你對她就一點感情沒有了。
當然還有一點就是,能做到離婚不離家,說明你們還沒有仇恨到不可見面的地步,還存留著一些可以接受的地方。
既然這樣雙方的行為都會對彼此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人都是具有佔有慾的,畢竟在你看來曾經你擁有她,雖然現在各自沒有啥關係。
如果換成是你,整夜不歸,她看到後不能說一點反應沒有。
剛才說過,一是都有佔有慾,二是,看到對方比自己快活心裡就不爽,這也是人性點。俗話說的好,總是見不得別人好,她比你快活就給你造成心理落差,心理就不會不爽,不舒服,有的甚至還會管教,但是人家一句話,我們沒關係了,又讓你很尷尬。
此時難受的你,我建議你還是眼不見為淨。
當你看不到的時候,別人就影響不到你。當然,如果你總是忘不掉你前妻,即使你搬出去了,她夜不歸宿的行為也會對你產生影響。雖然搬出去,也會讓你胡思亂想,因為你內心還是在乎的。
兩種辦法,第一,儘快搬出去,眼不見為淨,第二開始自己新的生活,當你也出現合適的人有所寄託的時候,你的前妻便與你無任何關係。
有情感問題的,可以私信我,關注我。
嗑嘮愛情
心裡難受只能自己忍著,咋辦,離婚是兩人商量好的,暫未搬走也是你同意的,只能自己忍著。
光這一個問題也看不出離婚的原因,也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復婚,也看不出是否有孩子。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這點我自己是非常不贊同的。如果有一天我離婚了,哪怕我自己再窮,我也不會離婚不離家,這樣太難受了。還有,在我的心裡,離婚就是離婚了,再難受我也得自己忍著,既然能離婚,必然是我的感受他已經不在乎了,把自己的難受展示給別人看還有什麼用呢?一定是堅強過好自己的生活。能夠做出離婚這個決定本身就已經很痛苦了,既然已經決定離婚,那就基本上不要再聯繫了,我寧可自己在外面過得辛苦,也絕不會離婚不離家,兩個人天天看著多難受啊。
當然,可能也有一些離婚不會那麼痛苦,和平淡定的決定分手,但這種應該是少數中的少數吧?要不就是當初沒有那麼相愛,要麼就是生活已經把愛磨得一點都不剩了。
所以,上面這個情況,我還是建議讓你的前妻搬出去住,如果她經濟困難,你幫她出這個錢也要讓她自己出去住。已經離婚了還天天住一起,這算怎麼回事啊?
前妻整夜不歸,你也不知道她出去幹什麼了,也許她心情不好,找朋友放鬆一下?也許她去加班,讓工作和勞累減輕自己離婚的痛苦?前妻跟你一個房子住著,出去幹什麼你也不知道,最起碼應該確保她的人身安全,雖然已經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了。
已經離婚了但還在同一房子住著,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總歸心裡是難受的,但如果你還想和前妻復婚,還有想法,就可以和前妻好好聊一下,瞭解她為什麼徹夜不歸,也把自己的真實感受如實告訴她。
如果沒有復婚的打算,最好的辦法還是讓前妻搬出去住,眼不見心不煩,這樣也才能讓兩個人都更好地適應未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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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前妻整夜不歸、心裡難受,說明你很在意她,不能忍受她的做法,想幹涉又不能干涉,因為你們倆已經脫離了夫妻關係,只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特殊朋友。
你們離婚後,因為住房原因她沒有搬走,每天還會回來,她的情況就是離婚不離家。因為你已經習慣了跟她一起吃飯、一起做事,現在,你們倆突然成了毫不相干的兩個人,你的心裡很失落。
你看到她有時整夜不歸,心裡很難受,在你的潛意識裡她還是你的妻子、你的親人,你的這種感情就是對她的關心和惦記,是你自己不願意承認的愛。
你有這樣的心理,說明你們離婚後你還是一個人,你還沒有自己的感情歸宿,如果你的身邊有了新的感情,你一定不會在意她的做法。
離婚不離家為夫妻復婚提供了條件,如果你們夫妻雙方沒有大的矛盾,就應該考慮破鏡重圓;如果你們倆沒有復婚的打算,就應該有一個人搬出去,眼不見心不煩,看不見她整夜不歸,也就不會有煩惱。
你前妻的做法,也許有了新的感情,也許是故意的刺激你、讓你煩惱,讓你知道離開她的後果。
如果你們倆的感情已然破解,離婚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最好有一方要搬出去。
如果你們倆只是因為家庭矛盾僵持不下,草率的離了婚,這個時候,婚姻還有重歸於好的可能。
一、那麼,如何才能做到“濤聲依舊”呢?
1.主動示好
如果心裡實在放不下前妻,就要放下身段,主動在前妻面前表現出自己離不開她、不想離開她的舉動,或者直言不諱告訴她自己真實的想法,或者拿出大男人的姿態,告訴她不許出去。
你們雖然已經離了婚,因為住在一起,為復婚提供了便利條件,夫妻之間雖然有矛盾,也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主動示好是夫妻言歸於好的第一步。
2.重新開始戀情
大多數女人的心胸沒有男人的寬廣,這個時候要拿出大男人的樣子,做一些讓女人感到驚喜、快樂的事,讓她儘快的回到你的身邊。
如:上班前給她做好飯,下班時去接她回家、親手為妻子做點她喜歡吃的飯菜、兩個人一起去散步、去看看電影、或者陪她去購物、買衣服,或者真心實意的為她做點事。
談戀愛不僅僅是婚前的事,是走進婚姻的人一輩子的事,有愛才的家庭才有幸福。
3.找出最好的經營婚姻的方法
婚姻出了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很多件事得不到解決的結果,如果只是一兩件事,根本不可能到了離婚的程度。
婚姻就像生意,也需要經營,遇到困難,要立刻著手解決,不能拖,不能置之不理,好的婚姻是經營有道的結果。
夫妻雙方有了徹底的瞭解,知道彼此的性格、脾氣,知道如何跟對方相處,伸縮自如、遊刃有餘、有張有馳,才能讓夫妻感情順利的走下去。
二、艾玉芳說給題主的話
你惦記前妻,說明你是一個心裡有愛、有情的人,我不想去探究你們離婚的原因,我希望你能打破僵局,主動跟前妻說話、道歉、讓她迴歸家庭。
給妻子說軟話、服軟、賠禮道歉,這些都不是沒有面子的事,在一起住、形同陌路、互不關心,才會讓人感到冰冷。
回到家裡,要做一個勤勞、有樂趣的丈夫,幫助妻子做一下簡單的家務,讓她在工作勞累之餘也能體會到來自丈夫的體貼和關愛,心裡有滿滿的暖意。
家是溫暖的地方,就要讓它發揮溫暖的作用,拿出當初追求前妻的勁頭,你的成功指日可待,相信你們一定有幸福的開端、幸福的結局。
我是艾玉芳,專注愛情、婚姻、戀愛、情感問答,感謝朋友們的關注、瀏覽,祝朋友們幸福快樂!
艾玉芳
溪谷幽蘭71016950
嗯,這種情況倒是很常見。我目前也是這樣的狀態。不過我可不像你有這樣的心態。看見她徹夜不歸,最多是搖搖頭嘆口氣,笑一笑而已。
其實絕情並不是無情。每一個男人也同樣擁有細膩豐富的情感,只是有一個基礎,這就是愛!
沒有了愛,又何必牽掛呢。離婚的那一刻,我想你一定是想明白了。無論誰對誰錯,誰傷害了誰。在拿到了那薄薄的綠皮離婚證時,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說白了,就是路人甲和路人乙的關係了。
只是曾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今後將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路人甲和路人乙而已。
除去孩子的因素,甚至都不願意再見到對方,不願意再聽到任何關於對方的消息。彼此不再打擾,不再關心,這便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只是很多人都難以做到,對與錯,我也不清楚。但我做到了,因為我的心已死!
前妻徹夜不歸,其實動動腳趾頭,也就想明白她已經找了別人。離了婚,就不用再自作多情了。你的這份牽掛和難受。在她的眼裡,只會是一種無能和蔑視。
她不是沒有考慮到你的感受。而是她覺得,根本就不用在乎你的感受。你將她當個寶,她將你當根草。何苦呢,自找沒趣,自找羞辱。
天涯何處無芳草,吊在一棵樹上要死不活的。不是一個大男人應有的氣概。
如果你放不下她,如果你感到難受,那離婚之前你幹嘛去了?世上沒有後悔藥。男人,你做得,就一定要受得。
也許你會說,我只是擔心她徹夜不歸安不安全,會不會受到壞人的欺騙?其實你也就不用自欺欺人了。都是成年人了,純屬瞎操心。
有這份閒心,還不如把自己離婚後的生活理順吧。記住一個原則,在大事上,你可以關心她,幫助她,畢竟曾是你的前妻。至於其他的瑣事,你也就別瞎操心,瞎難受了。
難受,也許是因為你沒有完全放下。也許是因為你的自尊心讓你感受到了傷害,其實想清楚也就無所謂了。如果有一天,當她挽著別的男人的胳膊,站在你的面前。你能平靜如常,笑著寒暄。你也就徹底解脫了。
當一陣風吹過,波光粼粼,你說是風讓水不再平靜。
而我說,那是因為你的心不是一片大海!
奮鬥的二呆木
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這種情況很正常。
雖然兩個人離婚了,但畢竟一起生活過很長一段時間,雖然沒有了愛情,但基本的親情,還在。
所以,看到前妻整夜未歸,甚至另結新歡,你肯定心裡難受。
別說妻子,就是丟了一隻寵物,多年後再看到,也會難受。
不難受,那就是不存在人類基本的感情了。
這時,就要看,如果這種難受,只是淡淡的,那就是正常心理;如果這種難受,無法扼止,那說明還沒放下,可以試試,能不能復婚。
董江波
有這樣的感覺是必然的。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兩個人雖然因為種種原因分開了,理智上應該畫一個句號。但是畢竟在一起好長時間了,已經對對方有了佔有慾或依賴感,潛意識裡,你對她依然有著殘留的感情,她依然是你的所有。
面對著前妻這樣的情況,如果你還想與對方生活在一起,可以與對方好好溝通,說不定她的夜不歸宿正是因為離開了你而痛苦,失落,或者為了引起你的注意,希望你能夠心疼,然後關心呢。如果是這種情況,說明兩個人對對方都有感情,完全可以復婚。我有個同事就是這樣。我的同事因為母親的挑唆,與老公離婚了。但是,離婚後她就後悔了。因為孃家住房緊張,還在男方家住著,於是她不是熬夜,就是不吃飯,有時候去相親,喝的醉醺的回去,最後男人受不了了,直接問她願不願意復婚,願意就復婚,不願意就趕緊搬走。我同事當即就投降了。復婚後也不再聽孃家媽的閒言碎語,現在都兩年多了,生了個女兒,一家三口過的挺幸福。
當然,如果對方在外面真的胡混,或者有了新的感情歸宿,並不是心情悲傷,對你也並不留戀,那麼就督促對方儘量搬出去,畢竟瓜田李下,離婚了還住在一處,好說不好聽。並且對雙方的名聲和尋找第二春都有不利影響。
不過,如果是你雖然殘留著對前妻的感情,但是卻因為種種原因,不想與她過下去,那麼,你就要更理智一些,認清自己的身分,對她的作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她已不屬於你的管轄範圍。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那就儘量督促她找房子搬出去,當然也可以以前夫的立場,規勸一下前妻,讓她儘量的保持正常的生活習慣,這樣對她自己的健康也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