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15人获刑!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15名被告被带入审判庭

11月28日,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文等15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机关及群众代表约200百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庭审现场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房县检察院首例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院在受理案件后,充分落实领导带头办理黑恶案件制度,组成了以党组成员、专职检委李兵为组长、检察官张屹檬和检察官助理邓伟为成员的办案组,办案组在20日内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和纠正漏罪漏犯工作。

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书

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了张文等15名被告人自2014年以来以开设赌场、高利放贷为依托,不断实施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张文等14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

法官当庭宣判

房县人民法院根据庭审中查明的犯罪事实及定罪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合议后,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文为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参与该集团全部罪行,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庭宣判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房县坚持力量在一线凝聚,资源向一线倾斜,活动在一线开展,认真落实领导包案、专班攻坚措施,巡线深挖,整乡推进,通过线索摸排核查、大案要案攻坚,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另2起涉恶案件将于年底前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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