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旧”改造)秘籍。目录 :申报资格及报批流程解读

更多旧改、棚改、城市更新资讯可关注【深刻解读城市更新】公众号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是大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的广州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经历了从“三旧改造” 到“城市更新”的探索。


广州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

自2009年我省开展“三旧”改造工作以来,广州市坚持政策创新驱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 号)、2012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 号)、2015年年底我市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15)第134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文件。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给予广东省的特殊政策。在粤府[2009]78号文中,“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对现行的国土资源政策有六大突破:一是简化了补办征收手续;二是允许按现状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三是允许采用协议出让供地;四是土地纯收益允许返拨支持用地者开展改造;五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可简化手续;六是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有优惠。由于是试行的特殊政策,因此在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方面,也只给了3年的时间,到2012年为止。


广州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体系之下,有两种改造模式:一是全面改造(传统“三旧”改造)模式,一是微改造(广州特色)。


《报批程序指引》对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城市更新项目报批流程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和提炼,加强对基层单位、土地权属人、企业的指导,规范城市更新项目报批程序。内容包括流程指引图、收件资料、编制方案参考模板等,主要细化了以下内容:

一、申报主体。按照更新项目类型,分3类申报主体:旧村庄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区政府,旧厂房项目申报主体为土地权属人,旧城镇项目申报主体为区政府。

二、报批程序。报批程序大致分为5个阶段:项目申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方案批复、批后实施阶段。

三、报批材料。主要明确了报批环节需要提交的资料和满足的要求,包括通用材料、技术材料、文本形式等,并在附件中制作了相应的格式文本。

旧城镇——

主要是指各区、镇(街道)城区内国有土地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等。包括因产业调整而搬迁或者停产的工业所留下的旧厂房、旧仓库;以及对重点改造城区需要“退二进三”的旧厂房、旧仓库,及危旧居民用房的改造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的棚户、简屋、单层砖混结构等建筑结构简陋、外观环境差的危旧居民用房;物业价值低于土地价值的旧商铺等。改造项目应确定最小面积,以体现整体改造效益,其最小面积应由每个地区因地制宜确定。如佛山确定为:低层建筑应不小于500平方米,多层建筑不小于1000平方米,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不小于2000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2500平方米。如广州黄埔印象旧街区改造,黄埔印象三旧改造后被评为黄埔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旧厂房——

主要指镇(街道)、村和工业园区内的旧厂房以及严重影响城市观瞻的临时建筑。包括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建设的临时建筑、单层简易结构旧厂房;容积率低于0.6的旧厂房;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占用滩涂、农田等生态用地的违章建设厂房;地均产出低于100万元/亩的低效工业工地;国家禁止类和淘汰类产业的旧厂房;废水、二氧化硫、粉尘、烟尘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未100%达标的旧厂房;能耗和水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品能耗、水耗限额标准的旧厂房等。


旧村居——

主要指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大量用地被城市工业区、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占据的园中村;不再适宜生活居住,村民须逐步迁出或整体搬迁形成的“空心村”。具体包括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的砖土结构建筑;不符合国家规范和地方技术标准的各项指标的城中村、园中村;违法违章建筑、单家独户的旧村居;水、电等基础设施,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消防、生态环境等严重滞后的,不适宜居住的空心村、园中村等。

三旧改造——广州模式:

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将确定符合广州实际的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用于指导具体各村改造方案的编制。目前这一指引正在编制中。

指引中确定了城中村改造的4种模式,这也将是未来广州138条城中村改造可以套用的模式:

1

---公开出让融资实施全面改造,也被称为猎德模式。

猎德村改造采取公开出让融资实施全面改造的模式,于2007年拍卖融资46亿元启动改造。目前已经基本建成新猎德村(安置区),由37栋高层住宅、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和一所幼儿园组成,总建设用地1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7万平方米,集中迁建祠堂、整治河涌,延续历史文脉。

2

---自行改造、协议出让融资实施全面改造,例如林和村。

位于天河区广东火车东站边上的林和村,人口共约2416人,总用地面积为69470平方米,原有各类房屋共计583栋。林和村采取自行改造,协议出让融资的方式实施全面改造。目前房屋已全部拆平,计划3年内可建成回迁。

3

---滚动开发实施全面改造,例如花地村。

位于荔湾区芳村地区的花地村,位于白鹅潭经济圈核心区域,村户籍人口3366人,改造用地面积44.4公顷,建筑面积46.13万平方米。花地村采取“搬积木”滚动式的方式进行全面改造,总投资约20亿元。花地村第一期改造项目于2008年7月动工,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为第二期的改造安置提供腾挪空间。

4

---人居环境建设带动综合整治的改造,例如西塱裕安围。

位于荔湾区芳村地区的裕安围,是西塱村8个自然村之一,也是广州起义的策源地。用地面积13.67公顷,现状建筑面积11.84万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裕安围采用综合整治方式进行改造,改造保留6.34万平方米的原有建筑,打通消防通道、富余地块建设旧村改造安置房、改善居住环境。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18.40万平方米,改造总投入约2.5亿元。

广东省78号文中并没有明确确定“三旧”的内涵,但对“三旧”改造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主要把下列6项土地列为“三旧”改造范围:城市市区“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用地;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和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的村庄等。

所以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通过一下流程图进行报批




嫌字体太密集不好理解?行,咱们看精简版



另外,5月广东省直属【三旧改造协会】将推动项目有序进展,指导举办旧改项目对接峰会。

峰会详情请关注【深刻解读城市更新】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