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一男子网购,不仅用不了还摊上事,网购不是什么都可以“购”

网购?熟悉么?

不要那么单纯

你知不知道有些东西不能买!

不可知的危险就在我们身边

非法买卖违禁物品

违法犯罪行为也层出不穷

更不能网购违禁物品

因为后悔药无法买到!

—配图与本文无关—

4月16日理塘一男子李某

抱着十分侥幸的心理

认为通过网购可以绕过警方的注意

购买了一支

长、宽30cm的弓弩、14支麻醉针头

美滋滋的准备打野猪呢!

搞笑的是

随之收到该物品

根本就不能正常使用

最后还因这一行为

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32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弩、匕首等国家管制器具

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

所以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网购越来越便利

网络监管手段肯定也越来越厉害

不要心怀侥幸

虽然网络渠道很多

我们总能搜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是不代表它的合法性

在购物的同时

不仅要谨防上当受骗

还要小心避免触碰法律的边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大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发现有人网上买卖违禁品的线索,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禁止邮寄物品如下:

投稿邮箱:ganzixinwe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