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勞務報酬的日常收入
2019年1月1日起,勞務報酬的繳納方式有小幅度的改變,主要體現在勞務報酬跟工資薪金、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均併入屬於綜合所得,適用新稅率表。
舉例:假如李某取得勞務報酬12萬元,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原個稅=(12-12*20%)*40%-7000=3.14(萬元)
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原勞務報酬所得個稅稅率表
新個稅=(12-12*20%-6)*3%-0=1080(元)
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也就是和“工資、薪金所得”累積一年後相同的算法。
新綜合所得個稅稅率表
知識要點:
1、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2、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將和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
並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中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應當按相關方法(具體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如屬於需要辦理彙算清繳,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5、非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6、勞務報酬屬於外部勞務服務,個人向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屬於增值稅範疇,應開具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