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并不能够有效地降低房价

“两会”刚结束不久,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期间,房地产税话题又一次成为争论的焦点。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金融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房地产税“没有开征的理由”,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则认为从国际经验上和法理上都“没有硬障碍”。这也引起有关房地产税的讨论更加激烈。反对的,赞成的,两旁站立,慷慨陈词,互不相让。房地产税涉及的问题有很多,存在不同的视角。而随着对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推进,这成为讨论最为激烈的,酝酿最为成熟的一项政策,以往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的政策讨论。

不过,随着讨论时间的延长,焦点也渐渐也出现了模糊的现象,到底这个房地产税存在什么问题呢?安邦咨询(ANBOUND)首席研究员陈功认为,开征房地产税一直被认为有两大功能,一是调控房价,二是摆脱土地财政。但最大的问题恐怕是也在于这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地产税能够征收的钱太少,不解渴,不能弥补地方政府的开支;另一个是房地产税不仅不能控制房价,反而对居民财富冲击太大。

日本等国的实践告诉我们,房地产税并不能够有效来降房价,即使征收了,在卖方市场中,也只是将房地产税转移到了房价上面。整体而言,利率下降、经济繁荣、需求上升,是导致房地产市场繁荣的主因。而利率上升、经济衰退和需求下降才是房地产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而在中国,房地产还承载着城市保障、教育、医疗等其他社会方面的溢价,这也不是征收房地产税所能解决的。

陈功认为,房地产税导致对居民财富的冲击,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如果一定要征收房地产税,那么等同于收了一次财富税,因为我国居民的财富形式,大多数都集中在房地产上面,很多人奋斗了一辈子,无非就是一套房子,居民财富从银行存款转变成了砖头瓦块,这是现实。一种说法是现在有400万亿元的存量房地产,其实是400万亿元的居民财富,一旦每年收这笔钱的税,对财富、通胀、以及居民消费的影响甚大。显然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真的不能这么做。

房地产税虽然对房地产市场有重要影响,但像美国,其主要作用还是作为地方政府收入的来源,而非房地产调控的手段。中央地方的财政收入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非常困难,这个现实确实存在。所以有专家就建议说,如果地方开征房地产税可以缓解地方财政困难。但实际上,从上海和重庆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情况看,房产税收入杯水车薪,远远够不上纾解困难。

陈功认为,房地产税的构想就是逐渐从城市的增量发展转向存量发展,来解决财政资金的问题。问题是,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收70年的,这种手法让财政短期内很有钱,而且现有发展模式也适应了这种“有钱”的模式。在增量发展逐步放缓或者渐渐到顶的时候,过紧日子就好说不好做了。今后除非整出来一个一次收80年出让金,否则没什么方法可以代替的。所以,财政枯竭的问题,是城镇化发展方式所带来的。它迟早会暴露,或是环境和土地资源耗尽,两者必居其一。因此,现在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是更迫切的问题,更需要以发展的思路来解决。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对于房地产税的争论,看似激烈,但对进一步厘清房地产税问题的意义重大,有助于在这个问题上形成更加清晰、更加全面、更加理性、更加客观的认识。所以大体来看,进行政策讨论没有关系,但焦点问题尤其是问题的性质不能模糊,否则越吵越糊涂。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不能意气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