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邦说法|娶仨老婆,把三个家安在一公里内

近期新闻报道,江苏一男子3年内利用各省间婚姻系统没有联网的漏洞,分别和3个女人结婚生子,并将她们安置租在房源一公里内的三个小区里,目前张某已因重婚罪被提起公诉。本期《宁邦说法》就来聊聊重婚罪这个话题。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法条文中,有三种重婚罪的表现形式: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首先,我们看第一种类型的重婚罪,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就像本案中的男子会利用登记机关系统的漏洞,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登记,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这是最为明显的一种重婚罪。

其次,第二种类型的重婚罪,也即一个法律婚,一个事实婚。事实婚,指的是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那什么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呢?在法律上,我们管这种行为叫作事实婚姻。虽然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其中刑法重婚罪就认为事实婚姻也能够成重婚罪。

还有一种类型是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这种重婚有别于前两者,因为前两者是以自己有配偶为前提,而这个类型的重婚却是以对方有配偶为前提。此时,不论是两个法律婚,还是一个事实婚一个登记婚,都可以构成重婚罪,但前提依然是要“明知”对方有配偶。

作者:张昱,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