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制度迎来“升级版” 这6点需重点了解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股份回购制度迎来“升级版”。

修改后的公司法针对部分股份回购情形还适当简化了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此外,修改后的公司法还补充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证监会表示,此次公司法修改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助于健全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金融改革,有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还表示,证监会将系统梳理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规则,对于继续适用的要严格执行,对于公司法修改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程序、方式、信息披露、回购股份的持有、回购股份的转让、回购股份的注销等事项。同时,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股份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违法违规行为。

1. 什么是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重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早在9月6日,证监会就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了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等内容。

2.上交所已着手制定相关配套业务规则

在《公司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后,上交所即已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着手制定修订股份回购的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告格式指引,以引导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帮助公司办理好股份回购相关的交易、过户、库存、注销、转让及债权人保护安排等各项具体业务。目前,相关股份回购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告格式指引已形成初稿。上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抓紧予以修订和完善,尽快发布实施。

3.沪市新回购制度“尝鲜者”批量出炉

28日晚间,沪市公司恒力股份发布回购预案,将以不超过18元/股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总金额10亿元至20亿元。恒力股份董事长范红卫表示:“在当前的复杂市况下,这次修改非常及时且必要。回购情形的扩容体现了市场化的努力方向;提高回购上限,确立库存股制度,解决了痛点、难点;决策程序的简化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以灵活应对股价波动。因此,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

28日晚,还有多家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董事长或者大股东提议回购。如人福医药董事长王学海、精工钢构董事长方朝阳、浙江广厦董事长张霞均发出了此类提议。同时,吉鑫科技大股东兼董事长包士金,合锻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文亦有此类打算。

与此同时,一批沪市蓝筹公司也对规则的修改高度关注并作出最新表态。中国平安董秘盛瑞生表示,此次制度修改意义重大。对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投资价值,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都非常有帮助。公司有明确意向会择机推动股份回购。复星医药表态称,股份回购是一项国际通行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本次修订充分考虑了国内资本市场的现状和需求,为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市场提供了法律层面的重要保障。

4.百亿资金已入市参与回购 另有百亿已在路上

据统计,截至10月25日,沪深两市已有263家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数达到31亿股,回购总金额为207.3亿元。同时,今年以来推出回购预案的431家公司中,目前已经完成回购的公司有104家,有72家公司刚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没有动手,另有91家公司尚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据统计,这些还没有买入的公司,其回购计划的下限超过150亿元。

5.公司法从修订到通过速度惊人

10月26日上午,中国人大网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当日晚间19点,随即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公司法从修订到通过不得不说速度惊人!

6.公司回购不等于股价必涨

虽说回购可以大大提升市场对企业的信心,一资本大佬也提醒投资者,股票回购是公司内部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号,但是这种信号的释放外部投资者未必认同,外部投资者可能希望继续观望一段时间,在更低的位置买入。反映到市场上就是股价未必上涨。此外,并不是说公司内部人员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就一定能看股票后市看得更清楚,真相只有一个。大股东增持增在高位、质押爆仓等事件也时有发生。

(来源:巨丰财经综合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交易所、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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