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闹”连发,应以法律之剑守护公共安全!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

可这样的“冲动”却时有发生

最令人不解的是

在重庆公交坠江惨剧发生之后

全国震惊心痛之时

依然有那一部分人

视若罔闻、以身试法

公然侵袭公交车司机

严重挑衅公共安全

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和道德谴责!

2018年11月4日

在江苏淮安一公交车上

一男乘客因为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

和驾驶员发生口角

他不顾公交车上的 30多名乘客的安危

辱骂、拉扯正在开车的驾驶员

险象环生

该乘客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随后被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

2018年10月29日

北京678公交车

一女乘客称自己做过站要求停车

司机因车辆未到站拒绝停车

遭拒后

乘客突然用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

致使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

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发生剐蹭

女子被依法刑拘

2018年10月31日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沈辽路

一辆丰田吉普车突然失控

冲向了正在等信号灯的人群

系副驾驶女子用围巾

勒住司机颈部致车辆失控

该女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被依法刑事拘留

重庆公交车的惨剧不是偶然

归根结底

正是因为缺乏法制观念

才导致此类事件屡屡发生

无论如何

侵袭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的行为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应当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