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水污染治理“掩耳盗铃” 相关部门推诿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张家铭)今年5月30日起,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相关10省份开展“回头看”,同期本报对宁夏中卫市环保问题进行了报道。

近日,上篇报道内容中,提供新闻线索单位中卫市某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称,该公司将地下水抽样经过第三方技术公司进行了检验,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中卫污染事件未果。因向多部门反映,该公司工作人员曾被执法部门带走,且遭到再告状还会被抓等威胁。

日前,因施工问题,该公司出面阻止,公司员工5人被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带走及对其中2人进行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王玉明(化名)称,在审讯、拘留期间当地公安局使用了手铐、脚镣等约束性警械。

以上事件反应是否存在,记者就上述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

走进了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与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地下水修复现场。记者发现,时隔近5个月,地下水修复现场几口井仍然有不明黄色液体流出,并伴有刺激性气味。在现场还发现有大量黄土对排污现场进行掩埋,随后一位现场的工作人员表述,“这不前段时间有来检查的吗”。

在地下水修复监控室,大门紧锁空无一人,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直有一位骑电动车的男子跟随。在地下水修复监控室记者被这位男子询问,记者随即表明身份后,该男子称“监控室轮流值班,不会没人”,随即离开。

根据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蒸发池地下水修复工程图介绍,蒸发池地下水污染项目分三个阶段治理,其中第一阶段采用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抽出受污染地下水送往污水处理厂,然后排入市政管网。现场也发现在错综复杂的管道上有蓝色标签,标注“去往污水厂”。

日前,有媒体以《中卫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为题进行报道,文章中指出“宁夏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组在中卫市开展现场检查。督查组兵分两路赴沙坡头区、中宁县,对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整改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文章中表明,中卫污水处理厂园区规划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但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排入尾水人工湿地和应急池暂存,存在安全隐患。

宁夏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组在中卫市开展现场检中发现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然而,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与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地下水修复现场,管道标注“去往污水厂”。当地一工作人员透漏,黄土掩埋及蓝色标签都是检查前实施的。

王玉明告诉记者,“针对园区地下水也抽样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中指出,多项水质严重超标,并含有对身体有伤害物质。经过长期多次的举报,也遭相关部门阻止或威胁,在你们第一篇报道后的第三天,公司的几个人就因扰乱公共场所被公安机关带走,带走也就算了,我没必要还要带着脚镣吧,那是给重型犯带的”。

针对上述环保问题以及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在办案中使用脚镣等约束性警械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记者采访相关部门都以不方便为由被推诿至当地宣传部门。

记者再次来到中卫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督类采访要经分管部长同意,后因采访程序为由被婉拒。随后该工作人员也多次来电询问采访进展情况,并传达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袁海清的话“不要瞎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加强舆论监督不仅是对权力行使的规范,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有的地方政务公开栏上写着“爱护我请监督我,关心我请批评我”的标语,细细琢磨,话语浅显道理深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中卫,这个曾经荣获“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称号的西北明珠,屡遭环境污染问题缠身。经过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的一系列通报,中卫要想真正实现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不仅要加强在环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更要在执政过程中摆正心态、秉持开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