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促进《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10月9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霍慧萍副市长、王国夫副秘书长,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土局、农委分管领导,江宁区焦龙副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江宁区大塘金小流域、水美乡村建设现场、中坝桥小流域及徐家院水环境现场、谷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现场,实地视察了农田水利建设及管护情况;随后听取了市水务、财政、国土、农委等相关部门以及江宁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所做工作,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和农村水环境建设等工作。

霍慧萍副市长作表态发言,表示要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将继续在学习领会、改革创新、依法实施等方面下功夫。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指出,南京市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取得了突出成绩,势头良好。他强调农田水利工程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真正让条例实施成为我市农田水利法制建设的重要战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农田水利制度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凝聚农水建设合力,加强各部门资金项目的整合;要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平,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人才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农田水利法制观念和意识。

供稿:局农水处、江宁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