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变相裁员降低开支又无需赔偿

劳动法律中企业转产、破产、经营困难或重大经济危机下可以申请裁员。用人单位符合规定的裁员条件、执行规定的裁员程序以及进行相应的补偿后便可以进行裁员。但是,在实际的用工过程中一些企业达到裁员条件,并不想补偿员工,就想一些办法让员工自动离职,进一步降低损失。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2013年5月23日,是黄琳在重庆市某公司工作的第十个年头,但是最近重庆市某公司因市场不好,陆续走了很多的员工。这些员工大多都不是自愿离职的,而是公司领导用一些方法“劝退”。

【公司股东约谈劝退员工】

2013年5月23日下午,正在上班上的黄琳(化名)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说公司股东在办公室等她去“谈话”。

担任某部门经理的黄琳心一沉,她很明白这场谈话意味着什么,只是她没料到不幸会这么快轮到自己。带上录音笔,她走进了公司股东的办公室。

公司股东:唔……我觉得从目前来看,你不适合这份工作。你对一些事情缺乏基本的判断,而且现在做得也不开心……

黄琳:我在重庆市某公司9年了你才告诉我我不适合这份工作?一个人一生的工作时间才30年,已经过去了快1/3你才告诉我我不适合?坦白地说,你今天跟我的谈话,是公司要开我还是劝退?

公司股东:公司只是希望你过得更开心。

黄琳: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在那之前我不会走。

公司股东:这样,现在给你一个假期,带薪20%,给你足够的时间去找工作。 

同样的约谈经常发生,股东劝退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

1.我觉得你不适合这个行业,做这行很被动,赶紧出去寻找别的发展吧。

2.你加班时间不够!(注意,之前提到,是公司从去年底要求限制加班时间,比如即使工作需要必须加班12个小时,填报的时候只能为3个小时)

3.你注册会计师还有一门没过,休几个月假好好学习。

4.有客户投诉你,你还是主动辞职比较好。

5.不要在这里耽误青春,趁着年轻赶快出去发展,找适合自己的路,我会给你充足的时间找工作,你要考虑未来。

6.你的合同到期了,不会再跟你续的,趁早做好打算。 

【限定加班时间 克扣加班费及补助】

重庆市某公司内部已推出了一系列的缩减开支规定,有的甚至苛刻,经理级别以下的人,填报的工作时间受到成本的苛刻限制,比如可能赶工,但工作时间只能填写8个小时。

后来做最好的项目在最忙的时候,每人每周竟然限定了10个小时的加班时间,而实际上两天就能把这10个小时的加班时间用完。这样其余的加班时间公司就不需要再付给我们加班费,并且与之挂钩的打车费和餐补费也不会再给我们。这些政策都没有以文件形式通知员工,全是上级在会议上口头宣布。

【强制性休假变相劝退】

员工休假的时间公司已经不与员工商量就安排好了,有员工辞职时,发现假没有休满,还要赔公司钱。

1.所有员工在8月底要把之前的假全部休掉;

2.带薪20%休假1-12个月,没有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利用这个时间好好复习准备考试;

3.从6-11月,每个员工必须休掉15天的假,不带薪。 

按政策规定,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之后再界定员工是否仍然不胜任工作。那时候如果确定还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如果员工主动递交了辞职信,法律上便可以认定是双方协商一致解约,而非用人单位单方行为,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在和员工谈话中使用了“强迫”或者“威胁”的说法,那么员工如果对谈话有录音,并且录音内容经过法庭认定确实显示用人单位有强迫员工辞职的做法,便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