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樣看待新化縣琅塘鎮騙保事件?

茗記體育


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談談自己的觀點:假如戴某花和兩個孩子沒有自殺身亡的話,丈夫何某的騙保行為能不能得逞?答案是肯定不能可能得逞。通過下面的分析,我們來看看一個保險知識盲,做的這個騙保夢多麼的幼稚。



被保險人交通事故身故,家屬提出理賠的時候,需要同時提供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資料,比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還有民政部門的火花證明,派出所出具的銷戶證明,如果經過醫院的搶救,還需要醫院出具相關資料。何某偽造完現場後,然後藏匿了起來。家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肯定會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到了現場第一件事肯定是找人,由於何某提前藏了起來,所以家人短時間不可能找到。那就得報警,由於當事人“失蹤”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火花證明、銷戶證明等這些材料肯定就辦不了。公安機關在接警後,肯定會仔細考察現場,努力尋找何某的下落。按照現在的破案水平,估計不出幾天案情就會真相大白,何某自然也會被“找到”。輕則被判個治安拘留,重則有可能會收到刑法處罰。由於保險公司還沒有理賠,不能算作騙保,只能認定有騙保動力,未實際造成保險公司的損失,這一方面估計不會有太大的麻煩。另外從別人那裡借來用於偽造事故現場得車輛,還得賠償給別人。這一圈折騰下來,何某不僅沒有騙得一分錢的理賠款,還倒賠了不少錢。真是應了那句老話:賠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科學購買保險,如實理賠保險。只要你不打算騙保險公司,原則上保險公司不會反過來欺騙客戶,即使條款有爭議,也會做出利於客戶的解釋。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可以對保險方面有困惑的朋友有所幫助,歡迎大家積極點贊評論。同時歡迎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更多精彩回答敬請期待。


保險師汲廣明


從這一悲劇中我看到了濃濃的真愛!

老公出於無奈購買了保額為100萬的意外險,企圖製造意外事故以騙取保險金。雖然沒有騙保成功,但從保單的受益人填寫中我看到了真愛!

老婆因丈夫“失蹤”,誤以為已經死亡。於是,毅然決然地追他而去,從所留遺書中我讀懂了真愛。

這個事件雖然是個悲劇也是個騙局,但我無法從道德的角度上做任何的批判。雙方都是為了對方而騙保而殉情,不從法律上來講,只從愛情上來談~~我,真的感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