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大意!村官将挨家下发这个证,农民在签字前,先搞懂这3点

对比城里的商品房,农村的小产权房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农民就不能很好地保障自身财产的合法权益。虽说农民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有相关的证件,但没有产权,农民心里可能始终会觉得不踏实,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红利的释放,无法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于农村宅基地产权的确认,农民的呼声越来越大。因此,国家在农村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宅基地权属的确认。如今这项工作已经陆续完成,所以小编在此给农民带来个好消息。村干部将挨家下发这个证(宅基地证),但农民也不要大意,在签字前,先搞懂3个问题。

1.证件上可以添加户口外迁的子女吗?

相信不少农民都会有一个误区,农民的户口外迁了,按理来说就失去了农村户口的各项权利。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其中一项,户口外迁,在证件上也无法添加了吧?其实不是的,虽然农民子女户口外迁了,但是如果在外没有购置房产,没有相应的房产权,是可以将名字添加上去的。对于女方出嫁的情况,如果在婆家没有添加,则可以在娘家这边添加,具体添加方法可以咨询村干部。

2.宅基地面积是否合理了?

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面积使用也是有一定标准的,农民如果超过了相关的标准使用,则属于超标了。一般情况下,一个人的使用标准在40平方米左右,按照一家3口的标准计算,就有120米。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就属于超标了。对于这种情况,各地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有的地方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占用金,有的地方不予确权。但是农民要注意,不论是哪种情况,都要要求村干部备注清楚。

3.证件上填了共有人吗?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各个家庭成员的,而不单单是户主。所以按理来说家庭成员的名字都可以填写上去,但为了利益或者避免冲突,家庭成员间也要谈妥,填写几个成员的名字上去或者是其中一个。所以在村干部填写的时候,农民也要告知清楚。

总的来说,宅基地证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但是以上3个问题,在村干部下发证件时,农民都要搞清楚了再签字。填写错误,以后要改写可能会相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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