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35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
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標示為廣州市合盛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市品姿化妝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生產(代理)的35批次化妝品不合格(見附件1)。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標示生產(代理)企業、不合格產品為:
廣州市合盛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市品姿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優歌防曬隔離霜SPF30和品姿防曬霜SPF35廣州艾琪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市愛敬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BLUE LIZARD防曬乳SPF30+(COOLING CUSHION 冰爽防曬CC霜)、BLUE LIZARD防曬乳SPF30+(BABY寶寶水嫩)和BLUE LIZARD防曬乳SPF30+(Sport運動型)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SPF50+PA+++和珍珠防曬噴霧汕頭市綺嘉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格蘭傑®潤爽保溼防曬乳SPF30+、公子派®男士抗黑保溼防曬乳SPF30PA+++、公子派抗黑水潤防曬乳SPF30+PA+++、公子派®男士勁爽水潤防曬乳SPF30PA+++和金酷郎®強效抗黑防曬乳(SPF30+PA+++)其中,經生產(代理)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標示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SPF50+PA+++和珍珠防曬噴霧,汕頭市綺嘉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格蘭傑®潤爽保溼防曬乳SPF30+、公子派®男士抗黑保溼防曬乳SPF30PA+++、公子派抗黑水潤防曬乳SPF30+PA+++、公子派®男士勁爽水潤防曬乳SPF30PA+++和金酷郎®強效抗黑防曬乳(SPF30+PA+++),資生堂(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安熱沙防曬露N SPF30+PA +++等相關批次產品,標示生產(代理)企業否認為該企業生產(代理)。
二、上述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上海、北京、浙江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代理)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新疆、安徽、甘肅、西藏、海南、河北、河南、湖南、山東、天津、浙江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並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