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开始全面统计面积了!玉米、大豆、水稻全都在补贴范围内

今年的生产者补贴,终于有了新进展!

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及农垦开始统计2018年玉米、水稻、大豆合法种植面积,为尽快下发生产者补贴做好充分准备!

下附黑龙江**县补贴面积统计工作安排。由于各地区工作安排可能有差异,下文仅供参考。

更多细节,请往下看……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核实上报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于2018年8月25日启动种植面积核实上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本次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

二、合法种植面积的界定

核实范围为本县辖区范围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的面积。耕地合法种植面积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数据为依据。下列情况不得享受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

1.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种植面积;

2.在国家和省有明确退耕(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

3.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

三、主要工作流程

种植户本人填写《2018年农户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补贴信息申请登记表》予以确认申报。采用“双公示”的方式,即在村级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公示栏公示;在村级微信群中电子公示。

四、工作时间节点

1、各乡(镇)人民政府以村级为单位整理、审核、汇总面积数据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日;

2、各乡(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的公示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

3、各乡(镇)人民政府以村级为单位上报公示后的影像资料及乡镇级汇总表、承诺书在9月10日上报;

4、全县玉米、大豆和水稻种植面积上报时间截止9月12日

五、压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主管单位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纪委监委严厉查处,其损失资金由财政部门予以扣除。

六、案件查处

县成立补贴发放案件立案查处组,由纪委监委牵头,在补贴发放后,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惩不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截止期限

截止9月12日,全县不再接收玉米、大豆和水稻种植面积上报数据。对于申报期间没主动填报、公示的种植户,逾期漏报不补报,种植户本人承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