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治理有效篇

(召开群众大会)

7月18日晚上8时,大坝村把每周四在村委召开的群众会议搬到了江西村民组召开。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使该村民组集体资金管理、金刺梨管理费发放以及规范村民放牛行为等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召开群众会,推进村务公开,村民的事让村民协商解决。这是大坝村在开展乡村治理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以党支部的领导为核心,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依托,以企业、群团组织参与为补充,以群众自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

支部发力强引导

群众富不富,全靠党支部;乡村美不美,关键看党委。大坝村通过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党在基层的治理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围绕“党建+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大坝村狠抓班子建设,按支部成员特点,进行党建、村务、财务等责任分工,做到人尽其才。在乡村规划编制、重大决策等方面,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打造一个舒适的人居环境,村党支部经过反复征求群众的意见后,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民“二三四”公约》,要求村民做到“二要”:要支持村支两委的工作;要自觉交纳卫生费。“三禁止”:禁止乱摆乱放、乱丢乱扔;禁止在公路上或人行道上乱停车辆;禁止乱搭乱建。“四不准”:不准乱烧垃圾、秸秆,踩踏草坪,乱倒、乱排污水,攀折树木;不准在道路侧或公共场所晾晒衣物、谷物;不准破坏垃圾箱、垃圾斗、绿地、路灯、健身器材等设施;不准乱办酒席,红白喜事必须备案,其他酒席一律不准办。

对违反“二三四”公约规定的村民,村委会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对于违反两次以上的村民,不仅要加重处罚,还要纳入村级事务管理黑名单,三个月不予办理手续。三个月期满后并已整改的,由村支两委开会同意后,取消黑名单管理,不予整改的,取消所有优惠政策。

2014年,马槽组的一村民将5头牛放进位于该村小白岩的金刺梨基地吃草。被村委发现后对该村民每头牛罚款100元,共罚款500元。看到几个村民被处罚后,村民们明白了《村民“二三四”公约》不是虚的,谁违反都要受到处罚。于是大家逐渐自觉遵守起来。

大坝村村支书陈大兴告诉记者:“《村民“二三四”公约》实施几年来,村里的环境变美了、卫生干净了、车辆有序了、秩序井然了、村民的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村党支部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规划建设别墅时,马槽村民组群众因种种顾虑,没有人愿意拆除自家老房。为了给村民们带个头,既是马槽组村民、又是大坝村村委委员的王兴全果断地拆除自家老房。“村干部都拆了,我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大家纷纷跟着王兴全拆起房子来,让“别墅计划”项目得到快速推进。王兴全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带头作表率上,还体现在为村集体事业积极作贡献上。

2017年年底大坝村成立合作社发展蚂蚱养殖产业。合作社没有车,半年多以来,王兴全一直是“私车公用”,把自家的皮卡车用来作为合作社的“公车”,自己出车,自己当司机,自己贴油钱。

党员曾丙友是一名泥水技术工,在工地上干一天活收入不低于300元。为支持村里的脱贫攻坚工作,他服从村委的安排,丢下高收入的泥水活,回村当起了脱贫攻坚引导员,每天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宣传、统计等相关工作,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依然任劳任怨地完成村委安排的工作。

“在开展乡村治理中,大坝村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选好配强村支两委班子,规范党员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激情,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实践证明,办好农村事,关键在党。乡村治理有效,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支撑。”西秀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俐如是说道。

以民为本聚合力

130余栋风格统一的别墅群,无疑是大坝村最耀眼的风景。在实施“别墅计划”过程中,大坝村针对项目建设、集中居住、土地流转等问题,反复讨论了十多天,先后举行三次村民民主大会,由村民投票表决,得到大部分村民的支持后,才决定实施。

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的本质和核心。为了让村里的事由村民当家作主,大坝村按照“政府引导、村委主体、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模式,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鼓励村民参与议事。并推进村务公开,让村民充分了解村级事务,参与决策。

为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大坝村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全体村民大会等,对土地流转、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重大事项采取民主投票决策,广泛汲取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村民大会,年初召开一次讨论决定全年工作怎么做,年末召开一次总结全年工作做得怎么样。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集中讨论需要研究的问题。同时还以10至15户为单位,推选出40名村民代表,6名村级顾问团成员,每周四定期召开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顾问团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村级事务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