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电动车起火,物业被罚一万,租客、房东则这样处罚……

电动车又起火了!

这次在居民楼10楼!

一烧就烧了3辆!

整个房间都被烧空了……

今年5月29日8时左右

深圳市福强路一居民楼10楼某房间着火

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消防、街道、物业部门

第一时间疏散住户扑灭火情

事后,经现场勘查

起火点客厅内发现有3辆烧毁电动车

正是由于住户夜间在房间内

给电动车充电导致起火

现场图↓↓

目前,过失引起火灾的

住户曾某、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5日

房东被处18300元罚款及停租3个月

同时小区管理处被处1万元罚款

事后,曾某痛悔地说

当时看到电动车起火,但是已经来不及扑灭了……现在自己非常后悔,电动车在家里充电太危险了,再也不敢了,坚决不会了,希望其他人也不要这样做。

电动车起火无疑是很危险的

无数的案例和实验告诉我们

电动车着火,火焰燃烧速度快

火焰温度高、产生毒气可致死 !

大部分电动车起火的案例

都是违规在

建筑首层、楼道里、房间里充电!

2017年年底,公安部曾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

一旦引起火灾

那就只有一个字

罚!

一、租户罚款、拘留

还以为引起火灾

后果只是警告或罚款这么简单?

租户引起火灾

面对的可是拘留

严重的甚至入刑!

所以不要再心存侥幸了

租户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 租户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违规使用电器,不在室内、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安全使用燃气;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

▪ 租户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 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 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二、房东罚款、停租

为什么出了火灾事故

房东和租户要一并受罚?

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

一旦出现过失造成后果

双方可能都要承担责任

房东不止是包租公包租婆

还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房东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 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出租,严禁出租房屋做“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间隔;

▪ 群租房每户配备不少于1具灭火器,出租房的窗户或阳台不得安装完全封死的防盗窗;

▪ 不得堵塞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三、物业也要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

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情开出了

针对物业管理处的万元罚单

物业管理部门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 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三禁”,开展防火巡查,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管道井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 要自备必要消防器材,物业应集中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通讯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 要确保疏散设施完整,火灾事故广播在安全疏散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要定期检测、维保,确保完整好用,同时强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管理;

▪ 要加强日常消防宣传,物业应当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适时组织社区、物业人员、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引导居民家庭配备防烟面具、手电筒等救生工具。

当然,处罚只是手段

督促全社会各部门、管理单位

加强防范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防范火灾才是根本目的!

提醒各位车主

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电动车

更不要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使用电动车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

不要长时间充电

避免因老化、腐损、短路

接触不良等原因引发火灾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最后

防范说一万句

也不如看火灾现场一次

起火现场浓烟滚滚

客厅几乎被烧空

民警取证中,客厅几乎被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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