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丈夫资助“小三”购房,妻子起诉索回房款,这案该怎么判?

南宁市民王女士发现自己的丈夫有了外遇,老公还偷偷地把近十万元钱转给了小三,这让王女士烦恼不已,怎样才能把这钱拿回来呢?于是,王女士一纸状纸把小三告上了法庭。

2016年,王女士发现丈夫庞某和女同事吴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对丈夫进行质问,对方不是闪烁其词就是矢口否认,但是王女士通过银行查看丈夫的银行卡资金流向后,却发现了问题。

南宁市民 王女士

我就去查了他银行流水,第一次就转了两三万这样子,后来就越来越多,然后我发现实在是不对了,我就拿银行流水去跟他讲,他不得已就承认了。

庞某最终承认,自己前前后后转了近10万元给吴某,其中大部分被吴某用来买房。东窗事发后,王女士多次找到吴某要求退还丈夫的钱款,均遭到对方拒绝。一气之下王女士将吴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撤销丈夫赠与吴某房款的行为,对方应如数返还丈夫转账的钱款,同时根据银行利率返还利息。

南宁市民 王女士

那里面也有我的钱,我不会去一哭二闹三上吊,我就是要通过法律途径,坚决拿回我自己的钱。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汪冬青

庞某没有经原告同意,私下赠与第三者钱款,本身就违法了法律规定,还有社会的公序良俗,然后还侵害了原告知情的权利,他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赠与行为,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03000元。

前几天,王女士来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拿回了吴某退还的购房款以及产生的利息共计103000元人民币,王女士表示,下一步不排除和丈夫离婚的可能性。

婚姻需要两个人的维护,不能因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做出损害家庭的事情,如果在您婚姻生活中遭遇了挫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