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金融开放绝非一放了之 需持牌经营加强监管

易纲

黄洪

阎庆民

李稻葵

在5月29日举行的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监管层对"金融开放"的介绍再度引发关注。"提高金融的开放水平,必须要提高金融的监管能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会上表示,金融对外和对内的开放,绝不是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的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二是要坚持持牌经营。

"金融业对外、对内开放还有很大空间"

在今年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提出了金融开放六项举措。其中包括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等重要措施。此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相继出台细化的举措。

"金融开放"为何势在必行?昨日,易纲表示,在新时代,和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相比,我们金融业对外、对内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

"到去年年末,我们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总资产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重为1.3%,相对于2007年的时候是2.3%,可以看出来,虽然外资银行他们也在发展,但是他们发展的速度要慢于我们整体银行的资产负债的发展速度,所以它们的比重是下降的。"易纲表示,"现在境外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份额只有1.8%,这些开放程度远远低于全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不管用哪个水平来比较,我们的开放程度都是比较低的。所以,我们金融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

努力增加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对于下阶段银行保险领域的开放思路,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坚定不移推进我国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确保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重大措施落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扩大外资机构业务经营空间,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内开放。

在介绍证监会工作上的"三个继续"时,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也提及金融开放的内容。"继续加大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力度,A股成功纳入民生指数,优化境外再融资审核制度,正式启动H股全部入市,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互联互通的额度扩大四倍。"

阎庆民说,按照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外发行股票或者是承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发行上市相关规则的制定,努力增加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放宽证券期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推动放宽外资股比,业务范围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坚持持牌经营"被画重点

在此前的博鳌论坛上,易纲便提出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需要遵循的三条原则,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金融业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进程相互配合,金融的监管能力要与开放的程度相匹配等。昨日的金融街年会上,易纲对上述三个原则作出详细的阐释。

特别是对于开放过程中监管的话题,在他看来,一方面要做好自身的工作和自己的功课,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补齐金融管理的短板,做好政策配套,不断健全与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会计体系,完善支付、托管、清算、金融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另一方面,要更加学习探索、总结经验,提高监管能力,培养监管人才。

"金融对外和对内的开放,绝不是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的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二是要坚持持牌经营。"易纲补充说,金融一般经营管理的是别人的钱,有一点自己的资本金,但是有很高的放大倍数。这就说明金融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很高的敏感性和外部性。正是因为如此,金融业务一定要持牌经营。我们对内资、外资开放,并不是说谁都可以来做这个业务。内资也好、外资也好,他们做这个业务之前都要取得金融管理部门的牌照,在这个牌照下严格依法经营,我们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