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重要的是行动,千万别“空调”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拿出务实举措,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以上内容是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对提升乡村教师待遇的要求。文件下发已近半年的时间,我们尚未看到地方政府关于落实中央文件的具体措施,广大乡村教师更没有什么具体的感受。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牵扯到许多具体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做为地方政府,以等上级精神的方式落实中央文件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无论中央的文件有多好,要落地实施,还要靠各级地方政府,我们的政府为什么对教育问题不能像对一些政绩明显的工作一样,立说立行呢?

说到底,还是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等具体政策,等资金到位,就是不主动作为。这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政绩观还没有根本转变,教育问题仍没有放在重要地位。如果真正认识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各级政府就应该立即根据中央文件的要求,研究具体的措施,将中央的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提高教师待遇,特别是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绝不是一个中央文件就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各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问题的重要性,将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让广大教师真正感受到中央的重视和关怀,更好地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如果放任这种上面重视,下面被动的做法,是非常有害的。既在社会上造成了教师的待遇得到了很大提高的假象,又在教师队伍中形成了又是“空调”的感觉,误导了社会认识,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必将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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