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註冊消防工程師怎樣改革?

韌之劍鋒

此次機構改革力度比較大,政府職能正由“管理”向“治理”全方位轉身,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劃轉到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這一巨大轉變,對註冊消防工程師有何影響?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管理單位變了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公安部消防局對全國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此次機構改革,將公安部消防管理職責劃歸應急管理部,那麼,以後就由應急管理部或其內設部門對全國的註冊消防工程師進行監督管理。

對註冊消防工程師個人有何影響?

應該來說對個人影響不大。已經取得證書的可能在稍後某個時間段內換領蓋有應急管理部公章的新證書。2017年通過考試,但尚未領取證書的可能比往年稍微晚一點。2018年一級考試正常開考,其難度、題型與往年持平。但《技術實務》很難再像2017年那麼簡單,難度略有提高。消防技術服務單位、註冊消防工程師因業務原因,以後要和應急管理部打交道的次數比較多了。

《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可能要以某種形式進行修訂。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明確,對註冊消防工程師進行監督管理的主體是公安部消防局(縣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現因機構改革的原因,管理的主體變了,所以《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要符合現實情況,可能會進行某種形式的修訂。

國家落實消防責任、重視消防工作的決心不變

嚴肅問責

2017年10月29日發佈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規定了各級政府的消防責任,明確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瀆職的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實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可見,從國家層面下決心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搞好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