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沭發佈重要通知!事關煙花爆竹燃放!

臨沭縣人民政府
關於春節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城區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要求,我縣於2月9日20:00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汙染,根據《臨沂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條例》、《臨沭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規要求,在我縣城區範圍內實行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我縣城區東至冠山路、南至興大街、西至青雲山路、北至 327 國道連線形成的閉合區域為禁放區域。春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該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 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有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當積極組織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並在重大節日期間加大宣傳工作力度。

四、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解除後(解除時間根據天氣情況進行實時發佈),城區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繼續按照《臨沭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執行。
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臨沭發佈重要通知!事關煙花爆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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