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加加食品”)近日查詢銀行賬戶信息獲悉公司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基本情況

二、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原因

經公司積極與法院、銀行等多方查證以及向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問詢核實,目前瞭解情況如下:

本次公司銀行賬戶系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司法凍結。優選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選資本”)因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振、肖賽平、控股股東湖南卓越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越投資”)的糾紛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了財產保全申請。公司因涉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導致公司5個銀行賬戶被凍結。

2017年6月20日,優選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與公司控股股東卓越投資、浙銀協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銀協同”)共同簽署《深圳景鑫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之合夥協議》(以下簡稱“《合夥協議》”)設立深圳景鑫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景鑫投資”)。

2018年7月,優選資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振、肖賽平、控股股東卓越投資向景鑫投資合夥人返本金、收益。據優選資本宣稱,加加食品曾於2017年6月20日簽署《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承諾為優選資本在《合夥協議》項下併購基金的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優選資本將加加食品列為共同被告。

經公司核查,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對簽署《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毫不知情。上述事項未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公司未發現與上述事項有關的用印審批流程及用印記錄,亦未發現留存的相關法律文件,僅通過法院查詢到《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

2018年9月,公司委託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利用上市公司違規融資及擔保事項進行了專項檢查。作為核查事項之一,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專門向優選資本發出詢證函。優選資本針對詢證函出具的《關於(2018)京01財保77號案相關情況的說明》中明確表示,“本基金與加加食品無直接關聯”。基於該回復,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於2018年10月11日出具《關於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所涉及事項的專項核查報告》(天健[2018]2-398號),確認導致2017年財務報表保留意見所涉及的違規擔保事項已經消除。

2019年12月20日起,因上述訴訟事宜公司銀行賬戶陸續凍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信息詳見本公告“一、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基本情況。”

三、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累計被凍結銀行賬戶實際金額15,259.33萬元,佔公司最近一個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7.02%,該事項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和業務未產生實質性影響,目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業務運行正常。

2、鑑於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對簽署《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毫不知情,且優選資本在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專項核查中明確說明其基金與加加食品無直接關聯,故本公司需進一步核查。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第四十條“公司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法〔2019〕254號)第(六)條“關於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公司認為,該擔保事項未履行公司任何審議程序系無效擔保。鑑於上述事項已進入訴訟階段,但尚未結案,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正積極與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人民法院、債權人協調溝通,爭取儘快解除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在上述銀行賬戶被凍結事項解除之前,不排除後續公司其他賬戶繼續被凍結的情況發生。公司將依法採取措施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並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2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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