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鮑某明就性侵事件首次發博

距離刷遍互聯網的鮑某明侵害未成年少女事件,已經過去了22天。世界疫情、明星緋聞、山林大火……一波又一波新熱點,稀釋著一個又一箇舊熱點。

今天中午,鮑某明發博,他寫道:

今天,鮑某明就性侵事件首次發博

鮑某明案的一處關鍵信息是,發生關係時,李星星已經年滿14週歲。鮑某明以此說辭,試圖逃脫法律的制裁。

今天,鮑某明就性侵事件首次發博


對此,有律師表示,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同樣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如今鮑某明案仍在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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