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三人解救貓頭鷹

摘要:   幾天前,阜南三位市民成功解救一隻貓頭鷹並及時送到縣森林公安局,受到民警的表揚。    4月24日下午,阜南市民範立功、張具濤、李炳剛三人從於集鄉辦事返回縣城途中,發現一張捕鳥網距地面約三四米,網眼非 ...

阜陽三人解救貓頭鷹

  幾天前,阜南三位市民成功解救一隻貓頭鷹並及時送到縣森林公安局,受到民警的表揚。

  

  4月24日下午,阜南市民範立功、張具濤、李炳剛三人從於集鄉辦事返回縣城途中,發現一張捕鳥網距地面約三四米,網眼非常細,上面纏著兩隻鳥。

  

  三人立即停車查看,發現一隻鳥已經死去,另一隻則是並不常見的貓頭鷹。

  

  範立功用手撥撥網,貓頭鷹掙扎了一下。“還活著!”三人立即開展施救。他們拿來毛巾和小刀,用毛巾矇住貓頭鷹的頭,用小刀小心翼翼將它身上的網線清除完畢,之後又把貓頭鷹爪子上的線一點一點解開。

  

  路過群眾稱,這張網可能是當地村民為了防止田裡的莊稼被鳥破壞而設置。貓頭鷹被困住之後一直掙扎,但越掙扎,纏住的網線就越多,直到動彈不得。

  

  被解救下來後,貓頭鷹顯得精神萎靡不振。3人先是給它喂點水,接著駕車向縣城疾馳而去。趕到後,他們把貓頭鷹交給了縣森林公安局。

  

  經確認,這隻貓頭鷹學名長耳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以小鼠、鳥、魚、蛙和昆蟲為食,對於控制鼠害有積極作用,應大力保護。

  

  經民警檢查,貓頭鷹沒有外傷。

  

  隨後,民警將貓頭鷹放歸自然。對於張網捕鳥一事,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私設網捕鳥20只以上可刑拘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或者破壞。

  

  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相關機關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

  

  (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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