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三人解救猫头鹰

摘要:   几天前,阜南三位市民成功解救一只猫头鹰并及时送到县森林公安局,受到民警的表扬。    4月24日下午,阜南市民范立功、张具涛、李炳刚三人从于集乡办事返回县城途中,发现一张捕鸟网距地面约三四米,网眼非 ...

阜阳三人解救猫头鹰

  几天前,阜南三位市民成功解救一只猫头鹰并及时送到县森林公安局,受到民警的表扬。

  

  4月24日下午,阜南市民范立功、张具涛、李炳刚三人从于集乡办事返回县城途中,发现一张捕鸟网距地面约三四米,网眼非常细,上面缠着两只鸟。

  

  三人立即停车查看,发现一只鸟已经死去,另一只则是并不常见的猫头鹰。

  

  范立功用手拨拨网,猫头鹰挣扎了一下。“还活着!”三人立即开展施救。他们拿来毛巾和小刀,用毛巾蒙住猫头鹰的头,用小刀小心翼翼将它身上的网线清除完毕,之后又把猫头鹰爪子上的线一点一点解开。

  

  路过群众称,这张网可能是当地村民为了防止田里的庄稼被鸟破坏而设置。猫头鹰被困住之后一直挣扎,但越挣扎,缠住的网线就越多,直到动弹不得。

  

  被解救下来后,猫头鹰显得精神萎靡不振。3人先是给它喂点水,接着驾车向县城疾驰而去。赶到后,他们把猫头鹰交给了县森林公安局。

  

  经确认,这只猫头鹰学名长耳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小鼠、鸟、鱼、蛙和昆虫为食,对于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应大力保护。

  

  经民警检查,猫头鹰没有外伤。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放归自然。对于张网捕鸟一事,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私设网捕鸟20只以上可刑拘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相关机关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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