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訴廣州市華升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商標侵權糾紛再審案公開宣判,華升公司因惡意侵犯歐普公司商標權,被判賠償300萬元。

“歐普”訴“歐普特” 為何兩次敗訴?

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一字之差 商標侵權該如何認定?


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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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判定300萬懲罰性賠償?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對華升公司適用了懲罰性賠償。

廣東高院審理查明,早在2011年10月,“歐普特” “OPTE 歐普特”商標在燈類商品上被申請註冊,因與“歐普”商標近似被國家商標局駁回。華升公司明知“歐普特”商標不能用在燈類商品上,仍然將“歐普特”商標註冊在其他類商品上,然後跨類別地使用於燈類商品,在網上購物平臺等大量銷售,且銷售的產品還因生產質量不合格被行政處罰,給歐普公司的商業信譽帶來負面評價。

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對於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且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可以使用懲罰性賠償。法院認為,華升公司作為同一行業的經營者,在明知歐普公司及其商標所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的情況下,仍故意模仿、使用多個與歐普公司馳名商標近似的商標,大量生產、銷售侵權產品,且產品質量不合格,其侵犯歐普公司商標權的主觀惡意明顯,情節嚴重,應當適用懲罰性賠償。法院按照涉案商標的許可使用費、侵權人的持續侵權時間確定賠償基數,並按照上述認定數額的三倍,結合權利人的訴訟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令華升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300萬元。

法官說法

對於商標權的保護強度,應當與其應有的顯著性和知名度相適應。本案中,歐普公司請求保護的

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為何這場商標侵權糾紛被判300萬元懲罰性賠償?

註冊商標具有較強的顯著性和較高的知名度,相關公眾只要一看到或者聽到這兩個商標,就會很容易聯想到歐普公司,其具有較強的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所以,對知名商標侵權的認定,除審查商標外形、字體的區別外,還應充分考慮註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雖然以補償權利人損失為主,但對於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法院將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懲罰力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有效遏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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