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持续营造正风肃纪浓厚氛围,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防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车队副队长黄俊博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车队副队长黄俊博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7076.11元 。在案件调查期间,黄俊博如实向组织说明其违法事实,主动上交违法所得。2020年2月20日,黄俊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大方县羊场镇人大主席万廷伟、主任科员王正华违规接受服务对象旅游问题。

2017年10月26日,大方县羊场镇组建万廷伟任组长、王正华任副组长,羊场村、桶井村的村干部及羊场镇商会人员为成员的考察组,从羊场镇出发到四川会理县石榴基地考察软籽石榴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考察结束后,羊场镇商会副会长勾某某提议到云南丽江等地旅游。10月28日,万廷伟、王正华等人私自改变行程,从会理县出发前往云南丽江、大理等处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门票费用由勾某某支付。10月29日,万廷伟、王正华等人返回大方。12月14日,考察组将绕道旅游产生的费用2984元在镇财政报销。2019年12月26日,万廷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正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织金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肖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肖勇两次收受织金县双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杨某某(另案处理)现金共计人民币1万元。2014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肖勇两次收受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原局长谭某某(另案处理)所送的现金2万元及飞天茅台酒12瓶。在组织审查期间,肖勇主动将收受的礼金及礼品折价上交。2019年12月12日,肖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全市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来,自查自省自戒,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以实际行动带头兴“三风”、转作风、树新风。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吴春妹

编审:程帅 李雪梅

监制:李德品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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