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男子醉駕毒駕連同妻兒墜河身亡 同桌人被判賠款

連雲港男子醉駕毒駕連同妻兒墜河身亡 同桌人被判賠款

連雲港男子李某帶著妻兒與人吃飯,中途妻子要回家,李某在開車送妻兒回家時車子衝進河中,三人不幸死亡。經檢測,李某涉嫌醉駕和毒駕。後家人將當天與李某一起吃飯的其他人全部訴至法院。近日,經東海法院調解,其中6人各賠償了1.5萬元。

2019年1月17日晚,李某帶著妻子王某及長子李小(化名)一家三口外出與朋友在飯店吃飯。李某作為飯局的組織者,自帶了散裝白酒,當時一起吃飯的連李某一家三口在內共10人,席間無人勸酒。中途,李某喝了三四兩白酒後,妻子王某要回家,李某在酒後無證的情況下,駕駛一輛小轎車送妻兒回家。行駛到一座橋上,車輛前部與橋北側護欄發生碰撞後小轎車衝入河中,事故造成李某和妻子王某當場死亡,二人之子李小在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後,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妻子王某和兒子李小無責任。經檢測,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20mg/100ml,還有氯胺酮成分,涉嫌醉駕和毒駕。李某一家三口死亡後,家中還有一對雙胞胎女兒,剛剛一歲多,其父母身體健康狀況較差,沒有經濟來源。事後,李某家人將當晚與李某一起喝酒的其餘7人全部起訴到法院,後其中1人因提前離場,起訴書沒有送達,家人對該被告撤訴。

東海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獨自無證駕駛,醉駕毒駕,過錯嚴重,其家屬王某陪伴身邊而未勸阻,還主動提出讓丈夫駕車送其回家,也有重大過錯。考慮其家中父母老弱,雙胞胎幼女生活艱難,承辦法官決定通過多做調解工作,妥善處理該案。

該案受理後正值疫情防控期間,辦案人員做了大量調解溝通工作。4月14日開庭之前,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6名被告每人賠償原告1.5萬元,另外尹某等其中3個被告經調解自願承擔訴訟費和部分律師費,原告代理律師因此也深受感動,當場同意退回部分律師費。為避免後續紛爭,法官還主持原告李某父母和王某父母就賠償款比例進行了分配。至此本案賠償事宜塵埃落定,各方對調解結果都表示滿意。

法官說法

本案中,李某喝酒後駕車離開,同飲者理應有勸阻的義務,但由於其妻子當時同在席中,妻子的勸阻義務明顯要大於其他人;李某等中途離席,一同吃飯喝酒的人有的和他並不熟識,對於其離席後開車回家的事實是否明知無證據顯示;另外李某自己作為飯局的組織者本身應負高度安全謹慎義務,但其作為成年人,在明知自己無駕駛證卻醉駕、毒駕,不顧自身及妻兒的安危,最終造成了悲劇的發生。因此,本案中,同飲者的責任相對較小,考慮人情道義及對孤老幼兒的同情,本案達成了如上的調解協議。(王曉宇 尹超)

來源:人民網江蘇

聲明:本文已註明轉載出處,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