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股權可以質押嗎,股權質押的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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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準,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那麼,分公司的股權可以質押嗎,股權質押的規定是怎樣的?

網友諮詢:分公司能否作為質權人進行股權質押登記?

分公司的股權可以質押嗎,股權質押的規定是怎樣的?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潘晶律師解答: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所以分公司一般是不具有股權的,不能進行股權質押。

一般觀點認為,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質權的效力並不及於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於其中的財產權利。換言之,股權出質後,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潘晶律師補充:

股權出質流程

1、 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複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3、 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 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您的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關於分公司的特徵: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潘晶律師擁有法學、財務與投資管理及金融證劵專業的複合學歷背景,擅長綜合運用訴訟及非訴思維處置重大疑難糾紛案件,實施有效的風險防控和爭議解決方案。長期為高淨值客戶、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分公司的股權可以質押嗎,股權質押的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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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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