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創新超限治理工作模式

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創新超限治理工作模式

由於執法主體部門利益的考慮, 在廣州聚傑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治理超限實踐工作推進中仍存在著多頭執法、重複處罰、執法標準不一等現象,既降低了行政執法效率,也有損公正的價值追求。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到“公平與效率並重,更加註重公平”,是對公平與效率關係的革新,體現了國家向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角色轉變,成為新時代的發展要求,在公路超限治理環節同樣要求實現“公平與效率”的價值目標。注重公平,要求超限治理綜合執法主體要做到規範執法,在查處超限運輸案件時嚴格遵守法定程序,遵守《公路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程序執法。要做到規範化、標準化執法,查處現場必須有文字記錄、處理意見、處理結果;在執法過程中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客觀真實地記錄執法工作情況。同時應當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認真聽取行政相對人的申訴和複議,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講究效率,要求超限治理綜合執法主體在保證公平的前提下,引進先進設備, 大力推進科技治超,提高執法效能。科技治超作為治超實踐應運而生的產物,極大地提高了超限治理工作效率,但是不應將其簡單地看作一種科技手段,而是與傳統治超執法行為相呼應的非現場執法行為,因此在推廣科技治超的同時,要解決好執法主體的資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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