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33起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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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33起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報

各鄉鎮,市直各單位:

根據《廣德市2020年“文明創建決勝年”行動計劃》(廣創建指〔2020〕3號),現將公安部門抄送的2020年第3批33起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通違法行為通報如下:

皖PG9521

(車主戈志軍,郵政公司工作人員),2020年4月20日17時05分在團結中路與桃州路交叉口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

皖PAW326(車主萬品琴,邱村衛生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0日16時45分在開源路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

皖PP5H18(車主夏成義,邱村衛生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17日10時45分在萬桂山路駕駛機動車未禮讓行人;

皖PWX329(車主王志國,中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1日20時09分在太極大道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

皖PC169H(車主汪洲,交運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20日9時49分在萬桂山路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

皖P21582(車主解桂琴,廣德市機動車檢測中心工作人員),2020年4月19日12時48分在萬桂山路駕駛機動車未禮讓行人;

皖PY082J(車主汪波,民政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19日10時44分在桃州南路駕駛機動車未禮讓行人;

皖PY9003(車主鄢世宏,菸草專賣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17日19時12分在萬桂山路駕駛機動車未禮讓行人;

繆俊,郵政公司工作人員,2020年4月21日17時05分在橫山路駕駛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馬曙光,廣源電力工作人員,2020年4月20日14時24分在滬聶線駕駛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毛雪松,廣德建設銀行工作人員,2020年4月22日10時33分在滬聶線駕駛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敖敏,供電公司工作人員,2020年4月8日8時10分在太極大道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彭先餘,廣德客運站工作人員,2020年3月24日15時57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鄒汭,惠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15時39分在橫山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嚴利群,新杭鎮政府工作人員,2020年4月4日16時26分在太極大道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史道芳,交運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9時27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湯婕妤,徽商銀行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10時08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黎敏,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7時49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李德學,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2日9時55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陳賢德,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7時37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楊孔軍,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7時46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傅明龍,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7時48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張彤,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8時03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吳徐鋒,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7時51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胡建華,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7時47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許曉靜,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1日11時33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劉欣,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8時12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王長妹,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7時58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張紅雲,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7時55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胡躍琴,民政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25日8時12分在太極大道不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陳鷗,民政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24日17時08分在桃州南路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羅國紅,稅務局工作人員,2020年4月23日15時42分在太極大道不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柳靜,濱河學校工作人員,2020年4月15日10時56分在太極大道不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現責成上述交通違法責任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就通報事項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及黨員幹部職工務必引以為戒,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全面提升文明素養,切實在我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中發揮表率和模範帶頭作用。

廣德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5月6日

關於33起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報

編輯:王翰 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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