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為

2020年4月9日下午17時許,奈曼大隊負責人譚玉帶隊巡邏到G45大廣高速647KM600M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蒙G21***的越野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車輛既未開啟警示燈,也未在後方擺放任何警示標誌,過往車輛紛紛避讓,情況十分危險,譚玉立即上前查看,發現司機在車內玩手機,經詢問,司機說在找尋自己的微信號,所以臨時把車輛停靠在應急車道內,經過民警的一番批評教育,田某某意識到在應急車道停車的嚴重性和危險性,表示今後一定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隨後,民警依法對其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為給予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並督促其立即駛離應急車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