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臺山交警曝光兩起典型事故案例

五臺山交警曝光兩起典型事故案例

為有效震懾交通違法行為、警示他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五臺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隊繼續加大對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2019年10月6日14時53分,朱某偉駕駛車牌號為晉A***2F的小型汽車在五臺山景區鎮海寺路段撞到護欄後,與對向車道張某偉駕駛的車牌號為晉A***07的小型汽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及護欄損壞的交通事故。

五臺山交警曝光兩起典型事故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朱某偉在駕駛機動車時,因操作不當,引發交通事故,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張某偉無責任。

五臺山交警曝光兩起典型事故案例

2019年10月3日10時00分,胡某駕駛車牌號為晉A***BJ的小型汽車在五臺山高速路口與吳某辰駕駛的車牌號為晉A***5N的小型汽車發生剮蹭,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當事人胡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之規定,從右側超車,強行變道,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吳某辰無責任。

交警呼籲廣大駕駛人朋友:吸取教訓,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五臺山交警曝光兩起典型事故案例

對黨忠誠 服務人民 執法公正 紀律嚴明

五臺山交警曝光兩起典型事故案例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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