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欠款是否納入徵信?監管人士:在進行法律論證

原油寶欠款是否納入徵信?監管人士:在進行法律論證

原油寶事件持續發酵,中國銀行對事件的態度似乎也在變化。從就事論事的說明,到“深感不安”,再到“暫不追繳欠款、暫不納入徵信”。

昨日,有原油寶投資人對新浪金融研究院表示,有中行員工在溝通中明確表示,不會將投資人的欠款納入徵信。根據通話錄音,這名中行員工表示,不計入徵信的原因是“因為收到監管方面的通知了。”

監管已就原油寶客戶欠款是否納入徵信做出認定?新浪金融研究院就這一問題向有關部門求證。據瞭解,目前監管部門正在進行法律論證,論證的關鍵點是“倒欠部分”該由誰擔責。

關鍵點:倒欠部分由誰擔責

一位監管部門人士表示,如果原油寶投資者對“倒欠部分”沒有過錯責任,或者說中行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就不應該將投資者列入徵信黑名單。

“目前看,多數看法認為中行存在產品設計有瑕疵、投資者風險過度承擔、風險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應該承擔‘倒欠部分’。”上述監管人士指出,“但本金及保證金賠光的問題,比較清楚,肯定是投資者承擔。”

除產品設計、風控等問題之外,中行可能還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足的問題。“如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仲裁機構或法院最終是這樣仲裁,從法律角度,投資者肯定不能列入徵信黑名單。”上述監管人士稱。

律界人士也就這一問題發表了觀點。中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春誼認為,中行不能直接把原油寶客戶“倒欠部分”納入徵信,理由在於原油寶不是信貸交易。

“中行客服聲稱要將原油寶信息申報徵信,有些太任性。”李春誼表示,“央行徵信系統很強大也很規範,但中行僅可向其報送信貸信息。除此之外央行徵信系統還採集其他類信用信息,但非信貸類失信信息應憑生效判決認定。”

律師:共同訴訟需解決管轄權問題

據瞭解,在為數眾多的投資人慾集體訴訟的同時,也有投資人慾進行“抱團訴訟”,但目前大多數投資人尚未與律師簽約。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扣扣案辯護人鄧學平對新浪金融研究院表示,我國法條中並沒有集體訴訟一說,抱團訴訟也是民間口語,其表述應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含義基本就是大家一起去告。投資人委託給一兩個律師,大家就同樣的理由、同樣的事實起訴。投資人甚至可以一起寫一份訴狀,最後法院一次性開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鄧學平指出,在涉眾案件中,投資人的獨立訴訟法院一般也會合並審理。所以共同訴訟和獨立訴訟,並不會一個比另一個明顯更快。

鄧學平認為,訴訟中投資人需要注意管轄權問題。“可能很多當事人會選擇在當地起訴,這樣投資人就分開了。如果大家都到一個法院起訴,如中行的住所地,那麼法院可能會發出公告,讓所有原告來登記,之後再進行類案判決。”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鄭遠民教授表示,共同訴訟也稱“代表人訴訟”,最高法院2019年發佈的《九民紀要》對證券虛假陳述類訴訟的代表人訴訟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鄭遠民認為,中行原油寶事件,採用共同訴訟是最理想的方式。

鄭遠民表示,在共同訴訟中,投資人可以主張中行作為分支機構眾多的大型企業,通過《交易協議》約定管轄的格式條款,其目的是有意逃避客戶集體訴訟,進而直接向中行總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鄭遠民指出,投資人可以從如下角度進行申訴:中行原油寶產品是否合規、原油寶事件涉及的法律關係、合同效力、中行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有投資人認為,中行應退回其劃扣保證金,並按照20日22點價格與投資人進行結算。鄧學平表示,“從律師角度來看,我覺得中行不應跟投資者對薄公堂。這樣浪費司法資源,其實中行應該有一個統一標準,去主動處理此事。”

據瞭解,對於欠款是否還要追繳,在近期投資人與中行溝通中尚未獲得明確答覆。

“全國的客戶都在等待總行的解決方案。”有中行員工在溝通中表示。有熟悉銀行投訴流程的業內人士也曾對新浪金融研究院表示,在總行未形成解決方案之前,投資人很難從基層行獲得什麼“超綱”回答。

來源:新浪財經

責編:徐一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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