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個人和無資質單位組織的AA制戶外旅遊活動

旅遊陷阱,警惕個人和無資質單位自發組織的AA制、戶外旅遊活動。

由於“群”這種自然組織不具備經營旅遊業務的資質和相關經營許可,在操作旅遊業務時專業能力不足,風險防範能力差,又規避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不僅擾亂正常的旅遊市場秩序,也帶來一定的安全風險。

針對這種情況,特提醒廣大遊客消費者:外出旅遊請務必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合法旅行社,拒絕參與個人或無資質單位提供的旅遊活動。


旅遊陷阱|警惕個人和無資質單位組織的AA制戶外旅遊活動

個人或無資質單位自發組織戶外旅遊活動存在四大問題:

一、貌似AA制,實則為贏利。“戶外群”自發組織在宣傳旅遊線路產品時,價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現,分解為火車票*元,景點門票*元,餐費*元等,乍一聽起來價格透明,群主只是活動的發起者,群成員分擔費用,公平合理。

其實不然,當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後群主在吃、住、行、門票等方面都能拿到相當優惠的團隊價格,這和群成員交納的費用有一定差價,加上參與人數眾多,產生的利潤就相當可觀。

二、不籤合同容易引發糾紛。合法旅行社接待遊客出行必須簽訂旅遊合同,對旅遊行程進行詳實約定,旅遊合同是判斷糾紛違約方及違約責任程度的主要依據。

但戶外運動俱樂部、自駕遊俱樂部等組織活動在出遊前一般是微信或者網上報名召集,不會和參與者簽訂書面協議合同,沒有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旦發生安全或服務質量方面的問題和糾紛難以判斷違約方責任,而且組織者常會推卸責任,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

另外,正規旅行社按照《旅遊法》的要求,都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用於因旅行社原因出現責任事故時保障遊客的合法權益,可是“群旅遊”沒有此項保險,一旦發生事故,賠償就無從談起。

三、監督有死角,安全無保障。“群旅遊”這類旅遊組織者具有無形性,他們既沒有固定經營場所,也未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監管難度大。即便發生損害事故和投訴,管理部門也無從收集證據,為旅遊者維權困難

“群旅遊”屬於個人達成的約定,因為缺乏監管,所以在組織旅遊活動時常有夜間行車等危及遊客安全的行為發生。

四、追責無依據,遊客難維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經營旅遊業務須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分別用於遊客權益損害賠償、墊付旅遊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費用和遊客的損失賠償。

戶外運動俱樂部、自駕遊俱樂部等因未取得旅行社業務許可,因此無法納入旅遊保障機制範圍,各級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對市民與戶外運動俱樂部、自駕遊俱樂部之間的糾紛無法受理。

“戶外群”組團遊的付款方式,有些通過現金支付,也有些通過網上預付和銀行轉帳,沒有發票、保險,也不籤合同,發起人只是一個網名,人都很難找到。如果出現糾紛或損害事故,出遊者很難舉證維權。

而且,這種情況取證也造成很大困難,參與的網友也事不關已,高高掛起,不配合提供證據,導致遊客遭遇侵權後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無法合理維權。並且在法律層面,“群旅遊”引發的民事糾紛受理起來也面臨困難。

謹慎選擇“戶外群”出遊,拒絕參與個人或無資質單位提供的旅遊活動。 其次,要做好風險防範,必須與合法組織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同時,要注意出遊安全,出遊前認真學習相關旅遊安全知識,掌握相關的戶外生存和急救技巧。


旅遊陷阱|警惕個人和無資質單位組織的AA制戶外旅遊活動

避免旅行陷阱的辦法

一、選擇正規旅行社。旅遊者參加旅行社外出旅遊,選擇的旅行社是否合適,直接關係到旅遊者的切身利益。

建議旅遊者在選擇旅行社時,注意以下幾點:一是選擇合法的旅行社。所謂合法旅行社,即持有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二是需要注意其經營範圍,國內、入境旅行社只能經營國內、入境旅遊業務而不能經營出境旅遊業務。

二、簽訂旅遊合同。要選擇旅遊主管部門監製的正式合同文本,請務必認真閱讀合同全部條款。如有特殊要求,可在雙方共同確認的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進行具體約定。

三、莫讓低價矇住了眼。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低價只是個吸引眼球的噱頭。一旦招徠了遊客,就會通過層層布陷的方式或者在行程中降低吃住標準、擅自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強迫消費賺取回扣來彌補團費的不足,最終受害的是旅遊消費者。

四、旅遊維權。如隨團旅遊,行程中發生旅遊質量問題,請您保持冷靜,理性面對。為防止損失擴大,請您積極與旅行社配合協商,並注意保留好相關證據。

遊客如何維權? 遊客返程後,您可持旅遊合同、旅遊行程單、團款發票、投訴材料及相關證據到旅遊質監部門進行質量投訴;如個人自由出遊,發生質量問題或其他意外情況,可及時撥打12301(國家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臺)或12345(政府服務熱線)進行投訴和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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