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輸血相關知識

最全的輸血相關知識。


最全的輸血相關知識

交叉配血

凡輸注全血、濃縮紅細胞、紅細胞懸液、洗滌紅細胞、冰凍紅細胞、濃縮白細胞、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等患者,均應進行交叉配血試驗。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輸血前3天之內的。


血液保存

血液在血庫中的保存溫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種

保存溫度

保存期

濃縮紅細胞(CRC)

4±2℃

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

少白細胞紅細胞(LPRC)

4±2℃

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紅細胞懸液(CRCs)

4±2℃

(同CRC)

洗滌紅細胞(WRC)

4±2℃

24小時內輸注

冰凍紅細胞(FTRC)

4±2℃

解凍後24小時內輸注

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PC-1)

22±2℃(輕振盪)

24小時(普通袋)或5天(專用袋製備)

機器單採濃縮血小板(PC-2)

(同PC-1)

(同PC-1)

機器單採濃縮白細胞懸液(GRANs)

22±2℃

24小時內輸注

新鮮液體血漿(FLP)

4±2℃

24小時內輸注

新鮮冰凍血漿(FFP)

-20℃以下

一年

普通冰凍血漿(FP)

-20℃以下

四年

冷沉澱(Cryo)

-20℃以下

一年

全血

4±2℃

(同CRC)


取血注意事項

配血合格後,由醫護人員到輸血科(血庫)取血。取血中的三查七對不再多說,總而言之,就是患者別出錯,血型別出錯,血液別出錯。


前面兩者大家都會很小心謹慎,需要注意的是後者。記住,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領:

1.標籤破損、字跡不清;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血液使用注意事項

血液發出後不得退回。血液取回科室後,注意不能在室溫下放置太久,否則易導致細菌汙染或某些成分喪失功能。一般情況下:


1.全血或紅細胞在離開冰箱後30分鐘內開始輸注,一袋血要在4小時內輸注完畢(室內溫度過高要適當縮短時間)。


2.血小板收到後儘快輸注,每袋血小板要在20分鐘內輸完。


3.新鮮冰凍血漿和冷沉澱融化後儘快輸注,要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較快速度輸注。一般200ml血漿在20分鐘內輸完,一袋冷沉澱在10分鐘之內輸完。


輸血前和輸血時,必須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籤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後,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盪。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輸血前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後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並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輸血並更換管路,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醫師,積極治療搶救。對有輸血反應的,醫護人員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並返還輸血科(血庫)保存。


輸血完畢後,醫護人員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並將血袋送回輸血科(血庫)至少保存一天。


輸血速度:

關於輸血速度,在前面的大原則之上,還有一些注意事項:


1.一般情況下輸血速度在5~10ml/分。


2.輸血速度應先慢後快,在輸血前15分鐘可以2ml/分輸注,以免患者萬一發生輸血反應猝不及防。


3. 給某些有特殊情況的病人輸血時須特別小心,或採取特殊措施。

(1)年老體弱、嬰幼兒、心衰或冠心病患者輸血時,一次輸血量不可太大,輸入速度必須緩慢(可在1~2ml/分),如有不適症狀,須暫停輸入或減慢速度,細心觀察。


(2)貧血病人一般速度就可以。但是內、外科或手術中出現大出血等急症時,需要緊急輸血,這時甚至要切開大靜脈,藉助外力(用手)最快速度輸血,搶救病人,因為這時就是時間就是生命。一分鐘可輸進50~100ml。


(3)輸異型血時,輸血速度必須緩慢,輸血量不能過多。因為異型輸血時,供血方的紅細胞會和受血方的血清發生血液凝集,類似於過敏反應,危害很大。而緩慢少量輸血時即使凝集了也會被血液流動沖走,不會堵塞血管,危害較小。


4.輸血過程中莫非氏滴管液麵高度應在1/2~2/3之間,因為,一旦液麵低於1/2,在滴注過程中血液成分會與輸血器過濾面衝擊,造成血細胞破壞。高於2/3無法數滴數。


血液加溫:

1.世衛組織《臨床用血手冊》建議當輸血速度超過100ml/min時使用血液加溫器加溫。但該手冊也指出,保持患者身體溫暖比使用血液加溫器更有效。


2.一般情況下,血液加溫器適用於輸血流速較快時,如成人輸血流速大於50ml/kg/h或兒童輸血流速大於15ml/kg/h時,或輸血後出現明顯冷凝集反應的患者。


3.使用血液加溫器時,必須配備專業的設備或可視溫度計以監測血液溫度,確保血液溫度不高於41度。


4.血袋絕不能放在熱水中或微波爐里加溫!只能放在室溫下或用血液加溫器。否則會導致危及生命的紅細胞溶血。


5.一旦使用血液加溫器進行加溫,應將血液溫度記錄在患者的病歷上。


來源:醫護筆記綜合百度文庫、臨床輸血技術指南、復旦大學循證護理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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