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發1.6億元!鄭州4月28日將發放第二期購物、餐飲消費券@許昌人


來源: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2020-04-26 11:08:04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莉

  鄭州的小夥伴們,還在懊惱消費券沒搶到嗎?還在猶豫“五一”小長假怎麼度過嗎?別再懊惱,別再猶豫,重磅好消息又來了!26日,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獲悉,政府消費券發放再度升級,即將推出1.6億元購物餐飲消費券超大禮包,繼續鼓勵本地消費,為線下實體商家與餐飲企業的消費回暖再加一把火。

  嗨爆全城的購物餐飲消費券發放就要啟動,怎麼搶、怎麼花,提醒小夥伴們提前做好攻略呀!再次“敲黑板”,以下重要“知識點”注意了!

再發1.6億元!鄭州4月28日將發放第二期購物、餐飲消費券@許昌人

  一、發放時間和金額

  第二期社會消費券(購物、餐飲類)4月28日上午10點整準時發放,共計1.6億元。

  二、發放種類和數量

  本次發放的消費券分為購物消費券和餐飲消費券2類,共計148.4萬張。其中,購物消費券面值及數量分別為:100元券55萬張、200元券16.5萬張、500元券4.4萬張;餐飲消費券面值及數量分別為:50元券50萬張、100元券20萬張、200元券2.5萬張。

  三、申領渠道和數量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均可申領,每人限申領1張購物消費券或餐飲消費券。消費者可通過“鄭好辦”app或“支付寶”app首頁活動專區領取,先領先得,領完為止。

再發1.6億元!鄭州4月28日將發放第二期購物、餐飲消費券@許昌人

  四、消費券使用規則

  購物消費券限在鄭州市域內的線下實體商家(不含餐飲、汽車、圖書、旅遊類商家)使用。其中,100元券消費滿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費滿1000元使用,500元券消費滿3000元使用。

  餐飲類消費券限在鄭州市域內的線下餐飲類實體商家使用。其中,50元券消費滿300元使用,100元券消費滿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費滿1000元使用。

  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商家須支持“支付寶”付款方式,如有消費券適用疑問,可與支付寶聯繫(聯繫電話:95188-1)。

  五、消費券有效期

  消費券使用期限為:4月28日上午10:00至5月10日24:00。過期未使用予以收回。

再發1.6億元!鄭州4月28日將發放第二期購物、餐飲消費券@許昌人

  六、消費券可與企業優惠券疊加使用

  本次活動期間,將開設購物、餐飲促銷線上活動會場,鼓勵商家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優惠讓利。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app首頁活動專區,或到參與活動的商家通過掃描宣傳海報上的二維碼,領取商家優惠券。消費券和商家優惠券可疊加使用。

  本次消費券發放是我市以“時尚綠城·樂享鄭州”為主題開展的系列促消費活動之一,誠意滿滿,實惠多多,讓您和家人朋友的“五一”小長假多一分喜悅、多一分精彩!

  4月28日上午10點,讓我們再度相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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