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收藏!勇敢向家庭暴力說:“不”(最全家暴法律規定)

 家暴幾乎成為全球性的熱門話題,這幾年很多家庭家暴行為暴露在人們面前。特別是娛樂新聞經常報道,某某明星遭家暴,總是能上熱搜榜。不是因為某明星流量有多大,而是因為家暴話題本身自帶”流量“。希望以後少一些因”家暴“產生的熱搜,因為或許那時候說明家暴問題已得到解決。下面為大家介紹,我國就家暴行為的法律規範,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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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暴的範圍有哪些?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家庭暴力的範疇包括:

  (1)夫妻間的暴力行為,如丈夫毆打、漫罵妻子,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或摧殘妻子性器官等。

  (2)父母對子女或養子女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3)子女或養子女對應贍養的老人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的暴力行為。

  (5)有親密關係的男女間的暴力行為,如同居關係、戀人關係等,也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為。

  二、家暴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暴這一概念將精神方面的暴力也涵蓋在內,經常性謾罵和恐嚇雖然不會對身體產生直接傷害,但精神暴力帶來的影響同樣不容忽視,因此在該定義中,也不再要求家暴行為必須“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婚姻法》第43條第3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毆打他人造成傷害的(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三、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遭到家庭暴力一定不要忍著,因為忍一次就有無數次。而且根據法律的規定,對待家庭暴力的處理是隻有在受害人自己提出請求的時候,公安機關才會受理。所以如果自己不站出來,也沒人會知道遭受了家庭暴力。況且家庭暴力本身因為環境和思想觀念所致,不容易被發現,所以自己更應該站出來。

  當然也可以選擇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還可以向婦女保護組織請求幫助。

  總結:無論如何,請記住,勇敢對暴力說不,對傷害說不。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自己站出來,不然那就只能讓暴力更加肆虐。所以請記住,遭遇暴力請及時保留證據,並且報警。


來源:遇事找法網(找法網官方訂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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